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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报] 关于网友反映“和平交警将停放在停车格的车辆进行拍照处罚”的情况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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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17: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网友反映“和平交警将停放在停车格的车辆进行拍照处罚”
的情况回应
今天上午,一则“和平交警将停放在停车格的车辆进行拍照处罚”的视频在朋友圈内转发,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评论,并质疑交警大队“随意”执法。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现将真实情况回应如下:
据悉,最近一段时间,交警大队结合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的城市管理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对县城交通秩序及乱停乱停车辆的执法工作力度,广大市民群众对此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今天上午,交通民警在对位于商业街石江酒店门前路段乱停乱放车辆开展执法行动时,有网友将民警现场执法的视频发至朋友圈,并配有“车辆停放在停车格内,交警依然拍照处罚”的视频及语音,不明真相的网友对此信以为真,并对交警的执法进行质疑。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的,石江酒店门前的确有多个用黄线划定停车位,经查,该停车格系没经职能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酒店为“方便”旅客车辆停放,自行划定的。许多不知情的车主,于是便把车辆停放在停车格内,并认为自己系“依法”停放,于是当民警开展拍照劝导时,个别不明真相的车主对交警的执法工作提出质疑。
针对上述情况,交通民警积极做好车主的解释工作,鉴于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停放车辆,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教育劝导为主,不予处罚。公安机关针对石江酒店私自划定停车位的情况,责令业主恢复原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酒店业主进行处罚。
交警大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及交通畅通。
和平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发表于 2017-3-22 21: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和平眼之悦眼镜 于 2017-3-22 22: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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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0: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责能部门这么快出来说明,不错,说明现在的责能部门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提高很多了,但就这商业街停车执法行为,还是有些不太好,商业街停车区是非法划用的,对于全城群众来说,可能没几个人知道,这种情况管理部门已然知道是非法划停车区,是否应先清除这种划线,为什么先执法后改正,这种执法方式作为老百姓还是不理解,如理解不透会让人认为是有人挖坑让人跳的感觉,希有关部门以后在处理这类事情时要以群众的利益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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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1: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为公安快速回应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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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1: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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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1: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过视频。必须承认,有阳光下的监督社会的法治才会真正的进步。和平现在车多路小停车的确是个老大难问题,尤其是在老城区。路边铺前屋后私划的停车位普通老百姓也很难去区分停车位是否合法、是私人用地还是公共用地,劝导而不处罚是合适的做法。“拍照劝导”以前没听过,“拍照取证处罚”倒是知道,希望以后类似的问题多些劝导、少些处罚,人性化些,阳光执法,理解了才有支持和配合,有监督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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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4 17: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和平交警部门在严查小车的时候也要加强对摩托车和三轮车的管理,这几年和平小车越来越多,道路较小,交通压力很大,摩托车和三轮车无牌无证的上路很多,还经常闯红灯,过红绿灯时抢道行为,希望和平的交警同志加强管理,让所有的汽车司机,摩托车司机,三轮车司机,都要有证文明驾驶,同时要加强司机的行为素质教育,在路上不抢道,不占道,汽车不压实线,让和平县城的道路有序文明畅通。同时也希望和平县的交警同志多在道路上执勤,而不是把车停在路中间,人躲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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