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170|回复: 7

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30 17: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media=x,500,375]20150713《今日关注》_ 今日关注 _视频在线_广东电视网 [url=http://v.gdtv.cn/html/ItemId57/2015-07-13/273978.html[/media]http://v.gdtv.cn/html/ItemId57/2015-07-13/273978.html[/media[/url]]
[media=x,500,375]6月24日 民生一线 http://www.hyrtv.cn/a/20150624/85481.html
[/media]: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小孩入户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公安部门作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有责任协助计生部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接下来,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强督导,对小孩登记入户的日常工作中将计划生育证明或上环结扎证明作为入户前置条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政策外生育小孩:先办入户登记再通报处理  记者7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小孩入户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15-7-30 17: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soso_e101:}{:soso_e102:}{:soso_e103:}{:soso_e115:}
发表于 2015-7-30 18: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5-7-30 18: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指在计划政策内的新儿吧{:soso_e132:}
发表于 2015-7-30 22: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是落后地区越是搞这种关卡
发表于 2015-7-31 09: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逼人结扎是抹灭人性!!把人家生育的机会都除掉了,人生在世,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发表于 2015-7-31 10: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就是规定跟执行是两码事
退一万步说即便超生入户了,到时候入学,少儿医保大把机会可以卡你,这块肥肉有这么容易放过?
发表于 2015-7-31 17: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根头发上帝都数过了,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藏的,上帝都知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4-18 22:31 , Processed in 0.017531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