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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杂谈] 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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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0: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和平开店,有一客户一直在正常交易,其公司有专门的采购,仓库。财务。一般是采购下单给我,我送货到其公司由仓库收货。然后与财务月结。

有段时间,因为其公司内部人事变动,仓库和采购的职位不停的换人。但总体还是那熟悉的那几位。在送货单上也是正常的签名收货。但中间有问题的是,仓库收货人不停的换,所以每次都是不同的人签名。有一日该公司曾经仓库的收货人上门来我这里拿了约5K的货物,并向我店里借现金1600元,因为合作了很久了,所以也没有打借条,货拿走了也没有叫她在送货单上签名。叫我下次送货的时候补单,因为这样的事情之前也有过,所以也没有什么戒心。
等我下次送货的时候我找仓库签名,他们的员工说,这个要找上次上门拿货的同事签名,我找当事人签名,当事人说她现在不是仓库的职位了,她会协调仓库的签名。中间沟通了几次无果,因为没有仓库的收货签名,所以财务月结的时候也没有将该单款结与我。中间因为这事与他们公司沟通几次都无果。现在他们人事变动,当事人虽然没有离职,但已跑外协,找到她人更不容易了。我沟通了几次后电话变拉黑,QQ被删除。报警后她不承认在我这里拿了货,借了钱。并反说她在公司从来没有做过仓库的收货人,并拿出她们公司的职位说明书,说明她没有收货的权限。因为我当时没有保留证据,事情又差不多过了一年,这事是不了了之了

在这里,以我的经历提醒大家,再熟悉的客户,业务流程不要怕麻烦,不然受伤的只是自己。

忘了说,这些仓库采购都是和平人,并不是外地人。


发表于 2015-7-27 20: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钱买经验了
发表于 2015-7-27 20: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说她现在不是仓库的职位了,她会协调仓库的签名。这句话可以证明拿货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5-7-27 20: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热水电脑 发表于 2015-7-27 20:18
当事人说她现在不是仓库的职位了,她会协调仓库的签名。这句话可以证明拿货关系。

当时说的,现在这么久了,那里去证明她说过这句话
发表于 2015-7-27 20: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之心不可有
发表于 2015-7-27 20: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人,想办法私下约出来,你懂的{:soso_e113:}
发表于 2015-7-27 20: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用规范的管理条例去管理公司。小时候经常听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那时感觉是挺对的,但现在想想,好象不对,从现代管理学来说,我们更应做到,用人要疑,疑人也要用,一切要用有效的管理机制去管理企业或是一个部门。小时候听过一个真实的故事,话说那时代村里一个小店,经常大家也是熟人交易,常有记账欠款类的交易发生,这个店主请了一个原打算到他家上门的准女婿看店,一次老板去查对账单,单上写有一行字;过路亚哥欠油饼钱2元末付。就这事老板指责这个人看店不力,但有人却说,这个人他肯定是认识的,只是大家见面都是叫大伯亚叔叫多了,却并不知真实名叫什么,又因钱款不大,故不好意思问,就写了过路亚哥来代表欠款的人名称,但从店主角度来说,不管你认不认识,这样写肯定不对,万一你不在店或是对方不认数,这款找谁要去,过路亚哥代表谁。
发表于 2015-7-27 21: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上去挺复杂的流程。。
发表于 2015-7-27 22: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生意的
货拿走要在送货单签收货人的名
借钱要写借条收条
这是行业规矩而无关人情
所以发生这样的哑巴亏只能说LZ不守规矩。。。
发表于 2015-7-27 23: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钱不多,买个教训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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