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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弗格森大陪审团为何不起诉威尔逊警官吗?看美国的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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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00: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4日晚间9点15分,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县的检察官麦卡洛克宣布了整个美国都在翘首等待的消息:大陪审团决定对于今年8月9日在弗格森镇开枪打死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威尔逊不予起诉。在枪击事件之后,威尔逊面临的指控最重的是谋杀,最轻的也是过失杀人罪。大陪审团必须在仔细检查证据之后,决定司法部门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大陪审团的组成及其功能,不像案件陪审团那样广为人知。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无论是大陪审团还是普通陪审团,都是由公民来组成的。法庭通过在选民登记或者汽车执照申请登记名单中抽签,挑中陪审团的成员。普通陪审团负责审理具体的案件,大陪审团则决定检察官是否应该起诉案件。普通陪审团通常只审理一个案子,大陪审团则要审理一批案件。如果大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案件就不会到普通陪审团那里。

    在大陪审团审理的过程中,只有检察官方面能够出示证人。证人出庭不得有律师在场。只有在嫌疑犯被起诉之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才会出现辩护律师。大陪审团的名单作为司法秘密受到法庭的保护。这次审理弗格森案件的大陪审团在弗格森枪击案之前就已经组成,所以在成员的挑选上完全没有受到案件发展的影响。外界得到的消息是,大陪审团中有九位白人,三位黑人。

    在弗格森枪击案中,大陪审团需要决定下列数项罪名是否能成立:

    ·                                 一级谋杀罪:威尔逊警官是否出于某种个人动机(比如种族歧视)而预谋杀人?

    ·                                 二级谋杀罪:威尔逊警官是否在见到布朗之后心生杀机而故意开枪伤人?

    ·                                 故意杀人罪:威尔逊警官是否在双方争执中有意过份使用暴力?

    ·                                 过失杀人罪:威尔逊警官是否在争执中非故意但却使用了过份暴力?

    ·                                 防卫过当:威尔逊警官在当时是否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而对手中没有武器的布朗防卫过当?

    ·                                 执行公务中使用过份暴力:威尔逊警官当时是否在执行公务,并在过程中使用了不当的暴力?

    圣路易斯县的大陪审团在三个月时间里用了25天来取证,听取了六十多位证人,包括目击者的证言,检查了大量证据。经过两天时间的讨论之后才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根据检察官公布的详情,大陪审团的决定基于下面的一系列事实。

    首先,大陪审团同意,事件发生的时候威尔逊正在执行公务。事发之前,威尔逊正完成了一项任务之后开着警察的公务车返回。接近中午时分,警察接到报告,说有两人刚刚抢过过一家便利店,拿走一包价值四十八美元的雪茄。警察的电台通告说,其中一个嫌疑犯带红色帽子,身穿白色汗衫、黄色袜子和短裤。威尔逊从警察的电台中听到对抢劫便利店的嫌疑犯的描述,便问是否需要协助,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刚刚才过几分钟,威尔逊便在车上看到布朗和他的朋友约翰逊走在马路中间,妨碍了交通。他将车倒回去,对两人说了句“为什么不走人行道”。但他马上发现,这两人符合嫌疑犯的特征,而且布朗手上拿着雪茄,于是便命令他们停下来,同时要求警察总部派人增援。

    根据威尔逊在法庭上的陈述,体重132公斤的布朗走过来。就在威尔逊要下车的时候,布朗将他的车门用力关上,过来朝他脸上打了两拳。威尔逊拔出了枪,而布朗抓住他的枪说:“你这个胆小鬼,根本不敢开枪。”在抢夺的过程中,威尔逊扣了扳机,在车内打了两枪。

    证据显示,威尔逊的脸上有被打过的痕迹,肌肉与骨头受伤。他在车内开的第一枪打中了布朗的指尖。在威尔逊的枪上有布朗的DNA,证明两人曾经抢夺武器。在警车的内外以及威尔逊的身上都发现了布朗的血液和DNA,证明了布朗半身进入警车的说法。威尔逊在车内开的第一枪,枪口朝下射击,与出现武器争夺的说法吻合。车内搏斗的结果,是布朗的大拇指受了枪伤。

    目击者说,枪响之后布朗逃跑,威尔逊下车追赶。之后几十秒中发生的事情,目击者就有了不同的陈述。布朗的伙伴约翰逊说,布朗先是逃跑,威尔逊朝他背后开了一枪。之后布朗转身,举起双手说:我没有带枪。但是威尔逊依旧开枪打死了他。其他证人说,威尔逊起先并没有开枪,但是布朗转过身来向威尔逊冲过去,这时威尔逊才开枪将他打死。至于布朗是否举起双手,目击者中众说纷纭。至于布朗如何举手,举了多高,是掌心朝外还是握紧拳头,说法更是五花八门。检察官说,一些证人后来承认,他们的说法并非亲眼目击,而是听说。

    证据显示,布朗中的六枪都是从正面打的,否定了警察从背后开枪的说法。枪击的角度证明布朗当时正在朝威尔逊走过去或者跑过去。威尔逊警官在法庭上描绘了他自己当时的感受:“在那个时刻,他(布朗)看上去就是下决心要冲过子弹,看上去他对我向他开枪非常愤怒。他脸上的表情,是直瞪瞪地看着我,似乎我根本不存在,根本不在他冲过去的方向。”

    按照密苏里州的法律,警察在执法时如果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就可以使用致命的暴力。从威尔逊看到布朗,直到布朗被打死,这中间的一共只有一分多钟。在审视过所有证据、听取过所有证人的证词之后,大陪审团认定,威尔逊警官当时的确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因此,大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

    在许多人看来,威尔逊警官打死黑人青年布朗的事件,在黑人社区引起了公愤,这种愤怒情绪也得到了其他社区许多人的认可与赞同。包括总统与司法部长在内,都曾经对布朗表示过同情。白宫派了三名官员去参加布朗的葬礼。(警察工会的人指出,过去一年,有七十多名警察在执法时被打死。最近这些年白宫从来没有派人参加过殉职警察的葬礼。)不过,根据美国司法独立的原则,公众情绪与行政部门和其他大人物的意见,不能够阻碍正常司法程序的进行。检察官与大陪审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出于公众压力而违背司法精神。否则,如果让司法街头化,国家就有可能陷入真正的无法制的混乱。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0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这个案例证明美国的司法制度是独立的,不受舆论影响不受行政干预的。充分证明美国三权分立的优点。
发表于 2014-11-27 00: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与之真 于 2014-11-27 01:18 编辑

  火大~SB思维(美国的都是对的,中国的都是错的.你他妈的怎么不偷渡过去美国)~因为抢几十美元的东西~手上没有利器~就这样被警察打死了~如果是在中国~你他妈的不知道骂政府,法院骂成什么样了
  过程就一分多钟~警察要下车的时候黑人把警察打回车内还探身进去跟警察"肉搏","肉搏"过程黑人被打了一枪就逃跑(既然逃跑了还怎么对警察构成致命的危险)~逃跑后警察再下车追赶,举枪~黑人转身举手投降还是被打死(证人描述的还是听说,哪边是听说的哪边是看见的,随你立场).谁做了错事坏事~都能编对自己有利的说词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01: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恶的美利坚 于 2014-11-27 01:27 编辑
与之真 发表于 2014-11-27 00:44
火大~SB思维(美国的都是对的,中国的都是错的.你他妈的怎么不偷渡过去美国)~因为抢几十美元的东西~手上没 ...

如果中国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不会骂。原因很简单,袭警了。活该被干!

再说,你不了解美国法律。美国法律就是这样的规定的。袭警是重罪。打警察几下都会被判几十年牢的。

我认为不讲人情比讲人情好上百倍。事事讲法律,更好。起码更公平。
难道你不认为公平对待每一个人 好?


发表于 2014-11-27 01: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与之真 于 2014-11-27 01:56 编辑
万恶的美利坚 发表于 2014-11-27 01:24
如果中国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不会骂。原因很简单,袭警了。活该被干!

再说,你不了解美国法律。美国法 ...

呵呵你~打了两拳警察,警察就能理所当然的枪杀了吗?  美国法律你很熟吗?你在那生活多久?还是都是在网上搜到的合自己想法的记在自己脑里?
  这不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是情节有那么严重吗?只要动了警察就能被警察毫无压力,可以不用承担任何后果的枪杀?不管他手无寸铁?说好的人权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02: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恶的美利坚 于 2014-11-27 02:37 编辑
与之真 发表于 2014-11-27 01:53
呵呵你~打了两拳警察,警察就能理所当然的枪杀了吗?  美国法律你很熟吗?你在那生活多久?还是都是在网上搜 ...

英文的免了。网文免了。转了你也不信。。那就看看ccav如何说的吧:

http://tv.cntv.cn/vodplay/788a39 ... 0/860010-1102010100

当然了你会说打警察重罪,市民不能反抗警察。

其实可以事后告警察的嘛。美国的法院会再一次证明三权分立的司法独立体系。
发表于 2014-11-27 02: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11-27 02:5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黑人拿球棒沖向警察了吗,还是拿着刀?那黑人逃跑后举手投降有没有冲向警察还两说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03: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恶的美利坚 于 2014-11-27 03:03 编辑

美国的都是对的,中国的都是错的.?我有说过吗?只是举了美国的好来说事情而已。美国也有不好的地方。只是我没说罢了。难道学习不应该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当你听到太多不好的事情。还有心去听好的一面吗?

不去偷渡美国?去,说的我好像不想去美国似的,去美国那有这么容易啊。我又不是精英又不是官又不是有钱人。美国收我何用啊?要说叛国,中国人大多数人都想叛国!死在中美合作所的江姐的儿子不就跑到美国去了吗?还有很多GCD高官、家属不也跑到美国。难道他们的思想觉悟会比你差?
发表于 2014-11-27 03:05: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厌恶你的转移话题了,现在我就事论事说警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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