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41|回复: 22

[转帖] “房屋产权”70年后,房子是谁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25 15: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0月24日 00:06

中国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来。  

“房屋产权”只有70年
  媒体报导,刚刚在北京买下一套商品房的陈卓原本并没有去想70年之后的事,直到她无意中看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在这部2005年颁布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陈卓开始担心自己房子未来的命运。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倾全家之财买下的房子可能会不属于自己,陈卓心有惴惴。“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或者说,要怎样它才能继续属于我呢?”
70年到 房子属于谁?   
官方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1990年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在城市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使用土地,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向政府购买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垄断了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房地产商垄断着商品住宅供应。而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
中国房主的金融损失   
由于中国房主没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权,他们买到的只是房子的70年使用权,相当于租房。但租房的租金应是每月支付的,没有租户会同意一次性缴清70年房租。为一次性缴清70年房租,中国的房主们就需要到银行去贷款,并承担高额的贷款利息。
2012年,中国2,000多家上市公司总利润2.2万亿人民币,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就超过1.2万亿,超过所有上市公司利润的一半以上。这些上市银行共持有超过7.2万亿人民币的住房贷款。
2013年3月,中国首富宗庆后表示:“在‘买房等于交70年租金’的政策背景下,老百姓无法拥有真正的恒产,这既不利于提升、改善人民福利和生活品质,也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房主“无土地所有权”的巨额损失   
精明的犹太银行家早就明白:房地产业中,“增值的是地,贬值的是房。”纽约曼哈顿的房子昂贵,不是因为其砖瓦价值高,而是房子下带有的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随时不断升值。
一个关乎中国有房民众的核心利益问题:房地产增值的收益属于谁?   
按官方数据,仅2012年,中国民众购买商品房总花销为6.4万亿人民币。假设中国每年物价上涨只有4%,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价值也将增长到近100万亿人民币。由于政府卖房时没有把土地所有权卖给民众,超过93万亿人民币的土地增值利益从法律上应归土地所有者,即政府。
全中国人都在无偿为政府投资土地   
随着商品房买卖的大量普及,目前中国住房自有率已达到了70%以上,有的城市甚至超过了80%。从2008年到2012年,中国民众在商品房购买上花销超过24万亿人民币。70年后,这些土地价值将超过379万亿。换句话说,几乎全中国人都在无偿地为政府投资土地。   
这对于毕生做房奴的中国老百姓来说,是绝对的不公平!
网摘


发表于 2014-10-25 15: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第149条有相关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期满实行自动续期制度。因此买房不用考虑土地使用权问题,主要应考虑房屋地段、环境、结构、采光朝向、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小区绿化及是否人车分流等问题,考虑房屋居住是否舒适。
       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表于 2014-10-25 15: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税要出台了。。
发表于 2014-10-25 17: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晟地产 发表于 2014-10-25 15:52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第149条有相关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期满实行自动续期制度。因此买房不 ...

住宅用地使用期满实行自动续期制度,   怎么续呀.----- 文字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14-10-25 19: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帮顶!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5 20: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法律没有涚
发表于 2014-10-25 20: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想得太多了,30岁的房子,送给你,你都不敢住。
发表于 2014-10-25 20: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着这十几二十年 炒点利润出来。
发表于 2014-10-26 0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的50年..............日
发表于 2014-10-26 0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苛政猛于虎我深有体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5-7 16:44 , Processed in 0.036027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