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缴交的照片一致。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8. 相关电子文档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15日(工作日),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版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按规定位置签好名,不合格者不给予确认);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除在编在职教师(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在编教师认定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提供三甲以上证书,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非师范类毕业及虽有师范类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提交照片一张。须与网上报名时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同底。 所有复印件必须统一用A4纸,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资料1-9顺序装订好。 201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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