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平县大坝镇石谷水电站提交的大坝镇石谷水电站工程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我局受理了《和平县大坝镇石谷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现将《和平县大坝镇石谷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审批前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大坝镇石谷水电站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大坝镇石谷水电站
三、建设地点:公白镇新聚村楼下
四、项目概况:电站属于引水式水电站,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7平方公里,河流长度8公里,河床比降25.24%。电站装机容量200千瓦(1×125+1×75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9.7万千瓦,正常蓄水位111.5米,下游正常尾水位98.0米,设计水头13米。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变电站和厂房组成,建筑面积254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9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该项目属非污染型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只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管理,做好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电站建成运营后,按照要求形成减水河段,为满足减水河段生态用水的需要,保证减水河段的基本生态用水功能,保证坝址下游无脱水河段,电站采取全年生态基流方式。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不会带来明显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
电子邮件:
362746471@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