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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杂谈] 转抄:整治县城市容环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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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13: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路过,睇到通告一则,转抄内容如下:

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和府〔2013〕59号

为营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县城市容环境,按照省卫生县城省文明县创建工作标准,县政府决定于2013年10月8日起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环境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县城规划区内一切违章占道经营及乱摆乱卖行为。县城所有商铺或摊档不得影响主次干道、学校周边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商铺门店一律实行入室经营。县城农贸市场新建或完成升级改造后,所有流动摊档一律要分区域进入中心市场、果园市场、东堤市场、珊瑚市场、龙湖市场、东方市场及文化广场等7个固定场所经营。临街商铺、建筑工地及机关单位要全面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门前责任范围内无占道经营、乱摆现象,做到整洁有序。

二、严禁机动车和与非机动车在县城主次干道两旁及人行道上的各类占街乱停乱放现象。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有序停放在指定停放点。

三、严禁未经审批在县城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等各场所悬挂标语、条幅、彩旗、气门等广告宣传载体。对废旧〔残缺)、内容不健康及文字不规范等影响市容环境的广告招牌将依法依规拆除。

四、禁止在建成区范围内违法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搭建、乱开挖道路和不文明施工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五、禁止在县城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场所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建筑材料、余泥。

六、整顿、规范废品收购市场秩序,整治“牛皮癣“等乱贴乱画行为。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参与我县创建省卫生县城和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劝阻和举报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共同维护县城良好市容环境。县电视台将对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予曝光。对违反市容环境管理法规和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煽动群众闹事或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公务执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发表于 2013-10-1 13: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少有心了{:soso_e179:}
发表于 2013-10-1 14: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bao88 发表于 2013-10-1 13:48
三少有心了

英雄所见略同----------------------{:soso_e128:}
发表于 2013-10-1 15: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希望听到了雷声,也看了到下雨
发表于 2013-10-1 15: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2:}
发表于 2013-10-1 18: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雷打了,就是不下雨
发表于 2013-10-1 19: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哥又去逛街啦。
发表于 2013-10-1 21: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了一张最大的牛皮癣!
发表于 2013-10-1 22: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那些占道经营的,看看河坝边那条街!(老水果行),个个越摆越出
发表于 2013-10-1 22: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就是牛,满篇严禁,我希望政府引导老百姓去做,而不是一个禁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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