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和平公安 于 2013-7-18 10:44 编辑
2013年7月12日下午,我县贝墩镇树华村4名学生结伴到本村一水库游泳,其中两名学生不慎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在个别别有用心人员的鼓动及教唆下,以“党委政府对水库监管缺失”及公安机关施救不力为借口,蓄意到当地镇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违规集会上访,并进行非法游行示威活动,企图向党委政府“施压”,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还有人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混淆是非,蒙蔽群众。为澄清事实真相,公安机关现将整个事件真实情况公布如下: 12日下午15:40分许,贝墩镇4名高中学生结伴到树华村一水库游泳,其中凌某(男,17岁)、凌某星(男,17岁,均为贝墩镇大塘村人)两人因不熟水性,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另两人发现同伴溺水后,即开展施救并报告家长及向110报警。 事发辖区所在地的贝墩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指派民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并会同镇、村干部开展对溺水学生的打捞搜救工作。至下午17时20分许,两名溺水学生的尸体被打捞上岸,经医生证实已无生命体征。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开展对死者家属的安抚及慰问工作,稳定死者家属情绪。 事发当天晚上,死者父母从深圳赶回贝墩镇后,在别有用心人员的鼓动及策划教唆下,通过道听途说获取的所谓“小道消息”,以“党委政府对水库监管缺失”及公安机关施救不力为主要理由,向当地政府提出100万元赔偿款的无理要求,并采取过激行为,多次阻止公安民警及镇村干部开展对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7月13日上午9时及下午14时许,死者家属组织20多人聚集在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所谓的“讨说法”,为达到“索赔”的目的,上述人员聚集在镇政府大院内,并采取拉设横幅、拍照等行为,影响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鉴于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悲痛心理,党政领导及公安机关采取教育疏导的形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做好主要亲属的思想教育及法制宣传工作,但这些人员置之不理,并一意孤行。 7月15日,死者家属认为当地党委政府无法“满足”其要求,又组织20多人越级到县政府上访,反映所谓的“诉求”,县相关领导接访了死者家属,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对他们讲事实、摆道理,并对上访人员开展苦口婆心的教育劝导工作,但死者亲属根本不听。7月15日下午,死者亲属组织20多人拉起“贝墩镇府失职!枉送两条人命”的横幅,聚集在县城六角亭处,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然后准备再到县政府上访。死者亲属的非法游行活动,导致该路段交通堵塞。游行人员还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散布歪曲事实的言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接悉此情况后,再次在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警方将现场的8名为首分子强行带离现场,对他们的横幅及喊话器进行收缴,对其余参与人员进行教育疏散。 鉴于参与游行示威人员已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之规定,以涉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行为,对3名组织非法游行的为首分子凌某中、凌某生、朱某炎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通过“正当、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合理诉求,任何采取违规上访、非法游行示威集会等不当方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打击,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 和 平 县 公 安 局 2013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