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3年—2015年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重点帮扶2571个村、20.9万户、90.6万人,扶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方案》提出了广东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可谓亮点频出。
将扶贫开发与区域协调发展统一起来
记者注意到,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体现了将扶贫开发与区域协调发展统一起来的新思路。其中,首次提出了加大县域经济发展扶持力度。
《方案》提出,省支持重点县(市)因地制宜引进工贸项目和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合理安排重点县(市)节能减排指标。鼓励和支持珠三角地区低耗能、少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到重点县(市)产业转移园区集聚发展。对到重点县(市)产业转移园区发展的珠三角地区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照其他园区给予基建、用地、税费等方面政策和资金支持。
加大资金等方面扶持力度
在扶持政策方面,《方案》体现出“更加注重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贫困问题”的思路。《方案》提出,继续实施对口定点帮扶,并加大资金、行业、产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其中,在资金扶持力度方面,根据贫困程度和贫困人口规模,将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帮扶及欠发达地区市、县(市、区)自身帮扶的重点帮扶村划分为3档,省财政相应安排补助引导资金,分别按90万元、75万元、60万元的标准,对各档次的重点帮扶村给予补助(其中,属于原中央苏区县或少数民族自治县的重点帮扶村按每村100万元安排),在2013年、2014年分2期下达,主要用于村内道路、农田水利、环境整治、产业基地、民生福利等项目建设。有对口帮扶任务的珠三角6市参照省的做法和资金标准安排补助引导资金。
此外,在重点帮扶村全面实施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制度,小额贷款贴息由省财政按照各地财政实际贴息支出的40%给予补助。
更加突出“连片开发”
此前的扶贫“双到”,主要体现为到村到户的帮扶。在新一轮的扶贫开发中,除了坚持到村到户,同时强调“连片开发”。
《方案》确定韶关市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阳山县、连州市,梅州市五华县、大埔县、丰顺县,揭阳市惠来县、揭西县、普宁市,潮州市饶平县,汕尾市陆河县(等)共21个县(市)为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市),扩大了重点扶贫范围。
扶持老区首进扶贫开发总体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方案》中,特别单列一条,提出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方案》指出,省财政对原中央苏区县每年每县安排100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产业基地等社会民生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对少数民族地区相关扶持政策。省有关行业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对原中央苏区县、少数民族地区给予倾斜扶持。各级财政要加大扶持发展的力度,增加安排发展专项资金,切实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特色产业,加快当地群众奔康步伐。
将对原中央苏区的发展写入扶贫开发总体方案,将苏区建设融入扶贫开发的范畴,这在广东扶贫开发的工作方案和思路中还是第一次。
我省逾158万人口稳定脱贫
2000多名优秀驻村干部获通报表扬
■回顾
在过去3年的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期间,我省对确定的3407个贫困村和村内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36.7万贫困户、158.6万贫困人口,进行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帮扶,分解到省直、中直驻粤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珠三角7个经济发达市,以及粤东西北14个市及其所属县(市、区)的机关单位、企业,直接挂钩扶持贫困村、贫困户。11524名干部扎根农村,成为扶贫开发“双到”的中坚力量。全省扶贫“双到”整合投入帮扶资金227.3亿元。
到2012年底,被帮扶的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11.09万元,被帮扶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7762元,基本改变落后面貌,实现稳定脱贫。
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大扶贫大发展行动中,涌现出一大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优秀单位和奋发有为、事迹感人、成绩突出的优秀驻村干部,成为新时期广东人精神风貌的最佳写照。
他们大力发扬扶贫济困的高尚品德和奉献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我省扶贫开发事业作出了贡献。在昨天的会议上,省委、省政府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省纪委扶贫工作组等2218个优秀单位和李紫电等2385名优秀驻村干部进行了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