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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和平县志98版》文本 —— 风俗 宗教 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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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15: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县地处九连山区东麓,建县之初人口稀少,多为江西、福建等地迁人的客民,为全国客家居县之一。客家原属中原汉民,有自己的文化语言、民情风俗、传统习惯、经长期杂居,主客文化、风俗互相影响、融合,形成岭南客家特色。

本县居民勤劳俭朴,乐善好施,不畏强暴,富有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居民多聚族而居,长期以来多信奉佛教与道教。清末,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信徒不多。居民中不少人的宗族、区域观念较浓,迷信风水、命运。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封建制度,并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文化的普及,宗族、区域观念、丑陋习俗不少己被摒弃,人民立意创新,简化礼节。但1980年后,·些陋习、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滋生蔓延,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风尚习俗

第一节 生活习俗

一、饮食

(一)主食

新中国成立前,以大米为主,配以蕃薯、芋头、粟类等杂粮。主杂粮比例一般为7:3或6:4,贫穷者以杂粮为主,荒年晚餐多吃粥或杂粮。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末,食物结构没有多大变化。80年代开始,随着生产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已很少吃杂粮,一日三餐均为白米饭,吃米量也明显下降。机关工作人员,50年代初日吃两餐,1958年以后改吃三餐。目前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早餐改为吃早点(面食、米粉等)。

(二)菜肴

新中国成立前,农民吃青菜为主,辅以咸鱼、豆豉、榄角及各种自制的菜干。节日才吃点肉类、豆腐,吃肉量甚少。80年代以来,人民吃肉量不断增加,经济稍为宽裕的家庭,都能经常吃上猪肉、牛肉。城镇干部职工居民还能吃上海鲜时菜。

婚宴,民间婚宴以猪肉、鸡鸭、鱼及油炸豆腐或薯粉、米粉、腐竹等为基本菜谱,辅以笋干及蔬菜。一般9~10碗,11碗以上为丰盛宴席。

丧事,农村一般以吃素为主。但正席要有猪肉及白豆腐、粉丝、腐竹、瓜菜类。多至7、8碗。阳明镇则以荤菜为主,菜肴与婚宴相似。

喜事,小孩做半月、迁新居、祝寿等筵席,菜肴与婚宴相似。

(三)饮料

新中国成立前,城乡很少人饮细茶。新中国成立后,自产茶和外来的商品茶猛增。70年代后,本县饮细茶的人增多,人们过家串门或作客赴宴,主人都敬上清茶一杯。城镇一些居民还用猕猴桃果奶、健力宝、豆奶精等饮料待客。

县人普遍饮酒。新中国成立前,人们多饮黄酒(糯米酒)或白酒(烧酒)。新中国成立后,除大量生产老字号“贝墩烧”、“和平”牌米酒外,各类啤酒、低度酒也从外地源源输入,深受居民欢迎。现在喜庆宴客多饮啤酒、甜质酒或名牌白酒、色酒。

二、服饰

(一)衣服

新中国成立前,男女老少基本上是穿西佳蓝布衣服。家庭较富裕的,女青年有士林蓝,男青年有白细布。彭寨、林寨、东水等乡镇有自己纺织的“家机布”,用靛蓝染成深蓝色,质地坚厚,类似现在的牛仔裤布料。一般是每年做一套新衣,请裁缝匠量体裁衣。衣服款式,男上衣是开胸的七钮四袋或两袋;女上衣是大襟衫,老年有长衫。裤,均为阔裤头大档裤,宽裤脚,用裤带束紧。儿童则穿开档裤。

新中国成立后,50~60年代基本上穿棉布,不过布料的花色品种不断增多,衣服 式样也有变化。70年代以后,除棉布外,还有尼龙混纺等化纤布料。服装式样,除中山装外,还有干部服、列宁装、青年装、西装等,女人由大襟衫改为开胸衫,男女基本上穿西装裤。80年代以后,穿西装的多起来了。男女青年大多喜穿时装;童装更是花样繁多。

(二)鞋帽

新中国成立前,男女老少均穿布鞋、木屐。布鞋用旧布做鞋底,新布做鞋面,由妇女加工而成。妇女还有绣花鞋(即在鞋面绣上花卉图样),经济条件好的则请鞋匠制作牛皮底鞋。橡胶底鞋则是稀罕之物。木屐有用橡胶皮做屐皮的,也有用棕索做屐皮的,都叫“索屐”。新中国成立后,布底鞋逐渐淘汰,代之以款式多样的橡胶鞋、塑料鞋、皮鞋等。但农村仍保持穿木屐习惯。

戴帽在本县不很普遍。一般是老人、儿童在冬季时戴。老人有布帽、棉帽、索帽,甚至呢绒做的礼帽。童帽则是手工制作的遮两耳、后颈的绣花布帽,有的还镶上银饰品。天暖时有环状的虎头帽,遮住脑门,露出头顶。妇女则有绣花头巾。新中国成立后,帽饰有些变化,50~60年代成年男子曾一度兴戴军帽,so年代后,手工制作的绣花童帽绝迹了,代之以百货店出售的花式繁多的童帽。

(三)佩截 新中国成立前,女人头上梳髻、插簪,有钱人家妇女耳上戴耳环;有钱男士,手上戴金戒指。新中国成立后,人们身上一度不戴饰物了。80年代后,戴金银项链、金银耳环、金银戒指的人逐渐多起来了。

三、发型

新中国成立前,男人多数剃光头或陆军装(即平头装)。儿墩剃“瓦片头”(脑门留瓦片状的头发)或“砂罂盖”(头顶留发,似罂盖)。女孩十岁左右落发扎辫子。出嫁后改梳高髻或圆髻(这也是已婚的标志)。部分男人六十岁开始蓄胡子,以显示老人的风度或尊严。新中国成立后,发型逐渐变化,由剃头改为剪发,男人有陆军装、西装、矮脚西装;青年妇女留齐耳根短发,有的还烫发。近年来,有些妇女理男式西装。老年妇女也多留短发,不梳髻了。

四、住宅

县人继承客家人聚居的传统。各氏族的开基祖居多为围龙屋(俗称龙衣屋),围龙屋有上三下三和上五下五,即二排屋中间为大厅(上厅、下厅),大厅两侧各3至5间横屋,外面再建一幢或两幢侧屋把整个大屋围起来,称单龙衣或双龙衣。上厅正中有神龛,雕龙画风,极为精致。下厅正上方悬挂族内名人奉匾,正面开大门,大门与下厅隔开一个天井。形成三进宫结构。左右侧各开1至2个小门。大小门前有宽阔的余坪(有的还有一个池墉)。大厅及余坪是从中人举办婚丧喜庆等活动的场所。几十户人聚居在围龙屋内,既安全又便于交往。

随着时代的发展,住宅结构也在变化。有横排尾、四合一(1厅3房)、宝盒屋。富贵人家建“殿堂式”、“四角楼”。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结构又发生新的变化。有的是一厅数室的庭院式结构,独门独户,既宁静又安全。经济较富裕的家庭,建2、3层高的钢筋水泥楼房,门窗宽阔,阳光充足,空气流通,设有骑楼、阳台,既实用又美观。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年节习俗

年节习俗是指民间节日。民间节日与农历的节气和农事活动相联系。由于农事活动和风俗习惯差异,县内各地过节的习惯也有所不同。现就本县通行的节日介绍如下。

一、春节

春节是本县一年中的第一个大节,时间长,气氛热闹,出外谋生的人都要回家团聚。虽然翌年初一为过年,但到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有的是二十日或二十五日)晚饭后,各家各户烧香放鞭炮,送灶神上天堂。第二天便进入“年关”。进入年关之后,人们一般不搞农事活动,而是出售农产品,采购年货,进行立体大扫除,洗涮家具,制作各种食品、杀猪和宰三鸟等。从年初一开始进行各种节日活动至正月十五结束。

新中国成立后,春节前的“送灶”活动废除了,保留下来的传统是家家户户大门贴对联、放鞭炮、穿新衣、着新鞋、戴新帽。农历年三十晚(除夕),合家团圆,吃丰盛的年夜饭。饭后,家长给小孩压岁钱等等。有些地方年初一有素食习惯。年初三称“穷鬼日”,一般不串门。年初二及年初四以后为探亲访友时间,大家互送礼物(食品),恭贺新喜。

开展文娱活动。比较普追的是舞龙、舞狮、表演武术等。有的地方打纸马,夜间打香火龙。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50~60年代,各乡村还有文艺汇演、放电影。80年代后,电视逐步普及,收看中央及各地方台春节文艺节日成为节日期间最受群众欢迎的活动内容。

二、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叫上元节。这天晚上叫元宵,所以又叫元宵节。新中国成立前,本县有的地方生了男孩要在元宵节时在祠堂大厅挂彩灯,以示庆祝。有的地方在元宵节吃汤圆,所以汤圆又称元宵。新中国成立后,这些习俗,逐渐废除。现在元宵节日,一般人家只是加点菜肴而己。

三、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前后是惊蛰。天气渐暖,冬眠的蛰虫复苏而出,农事活动也开始繁忙了。俗谚:“二月二,点火烧利市,男人做生意,妇女担牛屎”。此时,春节喜庆气氛完全消失,为了迎接春耕的到来,故有此节日。二月二这一天,农村家家户户都要买些猪肉、豆腐之类,合家欢聚一起,美美地吃上一餐。

四、清明节

清明在农历三月初三前后,所以清明节又叫三月节或“三月三”。此时,本县气温一般在摄氏15度以上。气候温暖,草萌木茂,农民忙于春耕播种。本县流传这样的农谚:“清明谷雨两相连,耙田插秧莫迟延”,“种树造林,莫过清”、“三月三,种竹枝枝生。”本县人民过清明节,一般不买鱼肉办菜肴,有的只是制些艾粄吃,或扫墓祭祖。

五、四月八

农历四月初八,早造中耕基本结束,农民经过一个多月的劳动之后,要调节一下生活,因此有此节日。但正值荒月,过节不过是买些猪肉,做几斤豆腐,饱吃一顿而已。

六、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又叫端阳节。本县叫五月节,这是本县仅次春节、“七月十四”的大节。新中国成立前,一些近江河的乡镇,要举行龙舟竞渡,场面非常热闹。一般农村大多数人家要做艾粄、蒸甜糕、买猪肉、磨豆腐,比较富裕的人家还要宰鸡杀鸭,宴请亲友。有的地方,现在还保留着门相上挂些葛藤、石菖蒲,以“驭鬼避邪,祛灾却病”。节日后农民探亲访友,互赠礼品,到处洋溢着欢乐祥和的气氛。

七、六月六

六月六节在小署后、大署前,“过了六月节,起早又摸黑”,为了迎接农忙季节的到农民要改善一下生活,因有此节日。本县只有部分乡镇过六月六节。但也很简单,不过是买点肉,磨点豆腐而已。

八、七月七,七月十四

七月七日为七巧节,本县习俗,是日晨起担水,愈早愈好。名为“七月七水”,据说用瓦缸储存,久而不腐,这种水可拌药治病能解热毒。

七月十四为盂兰节,又叫中元节。此时,夏收夏种基本结束,农民在辛苦劳动半年之后,要庆祝一番,因而此节有庆丰收之意。这是本县农村第二大节。节日前夕,大部分农户做粽子,有的还春黄粄。节日那天家家菜肴丰盛,节后探亲访友,互送礼物。

九、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这天晚上,一家人欢聚一堂,一边吃月饼、水果,一边赏月。有些地方在这天拜扫祖坟。新中国成立前,城乡有在八月十五晚上“打月姑”的习俗,即在露天放一张桌子,几名中青年妇女伏在桌上,说是请仙姑下凡,卜占凶吉,不一会,他们便若“仙姑”附身,念念有词,或大哭大笑,直闹至深夜。“打月姑”是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民间娱乐活动,新中国成立后,已逐渐消失。

十、十月节

本县浰源镇有过十月节的习俗。“十月朝,放出牛枯满塅跑”,农民可在已收割的稻田上放牧。农历十月一日,家家户户加点菜肴,以示庆祝。

十一、冬至

冬至在农历十一月中、下旬(新历元旦前10天)。此时,秋收冬种已结束,农民经过一年的紧张辛勤劳动之后,以欢快的心情,备些酒菜和制作一些油炸食品,以调节生活。但这不是例行节日,县内只有部分地区过“冬至”节。此时是腊肉的好时节,不易腐烂。

十二、元旦

元旦,俗称新历年。新中国成立前,本县没有过元旦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便增加了这个节日。元旦前10天是冬至,有些农村过了冬至节就不过元旦了。城镇则过元旦而不过冬至节。

除了以上节日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还规定一些节日,如“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党的成立纪念日、“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以及母亲节、教师节、老人节、护士节等。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礼仪习俗

一、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大都是封建买卖婚姻。婚姻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合”。子女只有唯命是从,完全没有婚姻自由。因为婚姻存在买卖性质,所以有钱财者可以三妻四妾,而贫困者有的光棍一生。

买卖婚姻的婚嫁顺序一般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提婚说亲;女方父母将女儿的生辰八字送到男方;男方认为相配,即送聘仪礼金;确定婚期;结婚之日,男方张灯结彩、贴对联、贴红“囍”字;男方派出花轿、八音及抬嫁妆人员去女家迎娶;新郎戴礼帽、簪金花,穿长衫、挂红彩,新娘盖红头巾;新娘人门,新郎前去拨轿门、牵肴新娘,由媒人领至大门;由司仪礼生一手持短剑,一手握一小公鸡,压煞驱邪,并说几句吉样祝福的话;然后进祠堂上厅拜天地、祖宗、父母,然后再回洞房;宾客人席,新郎新娘出来敬酒。晚上闹洞房,欢声笑语,热闹非凡。三天后,新郎送新娘回娘家,拜见岳父母。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制,废除买卖婚姻。婚礼也有较大改革,到区、乡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便是结婚。排八字、坐花轿、拜天地等一些旧习俗已废除,婚礼也从简,有的以开茶会、吃喜糖代替酒席。但多数仍摆酒席。农村有的地方还有变相的买卖婚姻,索取高额礼金(身价银)。

二、生育

生孩子称喜事。新中国成立前,办理喜事的传统习俗是请接生婆接生、洗三朝,请她吃酒蛋,送“红包”。婴儿出生两三天后要告知外婆家,一般要女婿亲自送猪肉去(俗称报信肉),外婆家便给产妇送鸡、蛋、婴儿衣物。做“满月酒”(有的做半月),剃出月头,给婴儿起名,大摆宴席,接受亲友的礼物(鸡、蛋、衣物),婴儿“百岁”(生下100天)、“对岁”(一周岁),外婆家会来探望,送衣帽等。现在,农村这种习俗大都保留。

三、庆寿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庆寿活动,一般从60岁开始,逢一做大寿(61、71……),但要家庭富裕,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才摆寿筵。贫困者到了60岁以上的生日也不过煮几个鸡蛋和加点酒菜。到了大寿的日子,儿孙为敬重老人,买些礼品(衣料、鞋帽等)及亲属聚餐以示祝贺,一般不摆酒席请客。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提倡在国家机关中不搞祝寿活动,本县的机关干部没有祝寿之举。在农村,庆寿活动也不普遍。80岁以上高寿老人,则受到社会的尊敬和政府的关怀,本县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县城有百岁高寿老人3名,是年春节,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前去慰问以示祝贺。

四、丧葬

新中国成立前,老人去世办理丧事,有的地方设有“老人会”,成员20~30人。一户的老人逝世了,其他成员出钱(一般1~2斗谷)、出力,为死者抬棺、修坟。俗称:“一家有难,八方相助”。此良好之风沿袭至今。没有成立“老人会”地区,死者儿子跪告长辈,并请族内青壮年协助。另外,还有较繁琐的程序和规例:

请水,又称取水。老人死后,子媳即到河里用碗淘水。死者多少岁就淘多少碗水。取回水,抹尸身,男的从头至脚,女的从脚至头。然后为死者穿上新寿衣,将尸体抬至祖堂。若在祖屋外死亡的不能抬人祖堂。

报丧。讣告送至死者娘家或岳父家,叫“报外家”。有些地方规定一定要由死者长子带着讣告到外家的祖堂烧香、放鞭炮后,跪在其祖宗牌位前,待其舅父家人出来便交卜讣告。讣告上写明封棺、出殡时间。其他亲戚可由亲属前去报丧。对屋中长辈,孝子要去跪哭,告知父(母)去世,以示孝道。

做斋。请和尚做斋事是办理丧事的主要内容。其程序多达一、二十套:孝子孝女跪接外家和前来吊唁者;和尚起事、辞床(到死者房间请灵安牌位);孝子披麻带孝,孝女、孝孙戴头白(布);验棺、打子孙钉(封棺),晚上做斋。做斋程序是:开坛、发阴帖、超亡、唱二十四孝、行香秉烛、答祖诵经、烧纸笼、回神,至深夜一、二点钟。第二天早上,出柩奠祭,上山埋葬(有的地方在当天下午埋葬),接着整理墓地。十年后起棺(俗称捡金),将骨骸用瓦缸(俗称金缸)装好葬于风水宝地,并砌上水久性碑石以作纪念,庇荫后代。

新中国成立后,丧事已简化。除个别山区外,不再请和尚做斋。但大部分地区仍保留选择墓地的习俗。自60年代开始,县城干部、职工死后逐渐改为火葬,开追悼会,送花圈以示对死者的悼念。90年代来,丧事再次从简,一般不开追悼会。

五、祭祀

新中国成立前,祭祀活动广泛流传。本县有上百个氏族,人口较多的氏族在县城建有祠堂。祠堂的建筑庄严肃穆,祠堂大厅正中摆着列祖列宗牌位。祠堂有专人管理。每隔十年左右,举行一次莫祭活动。各开基祖屋和大型寺庙,每隔十年左右,举行一次祭祀活动,俗称“打醮”。例如民国35年(1946)大坝五将庙打醮,涉及大坝、附城、合水、上陵等地区,规模宏大,先后前来敬香、观看者上万人次。此外,祖屋大修有“安龙”;各地设有社官、土地伯公、神坛等,平时有人前去烧香问卜。节日家家户户都要敬香。社官每年都要“请神”、“还神”,杀猪祭祀。每年清明节(或中秋节)进行扫墓祭祖。新中国成立后,除了扫墓之外,其他祭祀活动已经废除。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劣俗

新中国成立后,迷信、赌博、嫖娼、吸毒等劣俗己绝迹。

80年代后,在资产阶级思想影响下,这些劣俗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对此,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和专题打击,使之有所抑制。

一、迷信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普追存在封建迷信活动,主要有算命卜卦、问神求佛。平时有问凶吉,求保佑。患病时,特别是小孩患病时,问仙求药,请跳鬼师傅,驱邪送鬼、赎魂。还有画符驱鬼避邪等等。婚丧喜事,建新房,迁新居,作灶都要择吉日。新中国成立后,封建迷信活动逐步减少。神坛庙宇已被拆毁。但目前仍然存在问神求卜,“拣日”等迷信活动。

二、赌博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的赌博活动遍及城乡,在街镇和人口集中的地方设有赌场。有一批以赌为业的赌徒。春节及一些大型的民间活动(如打醮)都把赌博视为娱乐活动。赌博的方式有押宝、打纸牌、掷般子、开万历、打麻将、开花会等。新中国成立后,赌博劣俗曾基本扫除。但80年代以来,有的地方赌博活动死灰复燃,为害甚烈。

三、嫖娼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的卖淫媒蝎活动不很明显。主要是在县城和一些较大的街镇有少量嫖娼。

新中国成立后,县内嫖娼活动一度绝迹。但80年代以后,在资产阶级思想影响下,一些旅店、发廊、娱乐场所等为了捞钱,暗中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四、吸毒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的吸毒主要是吸鸦片烟,但吸者不多,只是部分大地主、官吏及一些游手好闲者。新中国成立后已绝迹。80年代以来,沿海及边境地区,贩毒吸毒猖獗,县内也出现贩毒吸毒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宗教

第一节 道教

道教在本县民间曾广为流传。新中国成立前城内有城隍庙、天后宫,各乡村有社坛、神坛。东水大田有伯公娶伯婆庙、林寨有华光庙,雪山峰、赤石峰、乳姑峰、热水新洞都有紫微帝庙,附城陈坑有北帝庙等。明嘉靖七年(1528)附城丰道建有太平观(俗称道士观)。

道教信徒虽众,但无严格的仪式和教规。只是每逢年节和祀日,供奉神灵,“祈福禳灾”、“庇佑生财”之类。

本县至今属道教信徒的道士,1980年统计有145人。1990年以来信奉的人逐渐增多,下车雪山峰神庙香火鼎盛,信徒不单来自本县各地,还有龙川、连平、江西省定南、龙南、安远等地。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佛教

佛教传人本县由来已久,且寺庵众多(计70余座)。建县前,彭寨宁泰寺有元朝所铸大钟(高6尺3寸,围5尺8寸),环溪寺(今县公安局)有明成化七年(1471)莲花铁鼎。建县后,佛寺日盛。自明万历年间至清乾嘉年间设有僧会司统辖全县僧侣。据环溪寺碑记:清乾隆时,僧会司一职遴选僧侣担任。乾隆四十三年(1778)僧广集任僧会司。清同治年间,僧承昌任僧会司,他募捐钱财建造客厅、禅房为僧会司的办公场所。光绪十二年(1886)承昌继任僧会司长。

清同治后,政府规定寺庙在其收人中必须拨出一定款额支持办学。后各寺庵逐渐衰落。民国后,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佛教的信徒也在下降。1950年后,本县居民信教者锐减,信佛教者更少。许多寺庵无人住持,逐渐废塌,有些成为林茶场住地。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基督教

在中国的基督教,也称耶稣教。先是均石廖亚增于光绪十九年(1893)在河源县黄村礼拜堂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加人教会。光绪二十五年1月传人本县,德国顾士曼牧师与刘珍华来和平建立宣道所,刘珍华驻堂传道。同年10月10日由顾士曼牧师主持第一次洗礼,基督教和平教会宣告成立。后来参加教会的人数不断增加,为适应教会发展需要,光绪三十年由瑞士巴塞基督教会拨款在和平城东门外东山岭下建基督教堂。宣统元年(1909)明伦牧师(德国人)驻和平,主持成立基督教崇真会和平区会,并迁往新教堂传道,同年创办和平县东山小学。宣统二年动工兴建牧师楼。民国元年(1912)动工兴建东山小学新教学楼。民国3年动工建筑礼拜堂,以后又逐步建有钟楼、球场、花园庭院等。

民国11年(1922),和平基督教会由瑞士巴塞基督教会移交中华基督教崇真总会领导。那时,基督教崇真会已在县城、热水、桃源、上陵建立了支会。后又在彭寨、林寨、古寨、长塘、贝墩等地建立了支会。另在乌泥坑设教堂1所。在合水眼坑设宣道所1处。还附设有小学与教会医院等。当时,和平区会有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牧师4人,各支会负责10人(其中华籍8人,瑞士、德国籍各1人),传道师13人,小学教师11人,共有教徒674人。

民国29年(1940)以后,全部由中国客家籍牧师主持中华基督教祟真会和平区牧 工作。据查考,牧师彭林芳、李恩培、李沛新、曾友仁、叶恩华、张球光、谢道强、苏恩深、朱德馥等人曾任过基督教崇真会和平区董事。新中国成立前夕,因战事影响,其中长塘、贝墩、彭寨、古寨、桃源等支会已停止活动。新中国成立后,热水、上陵、林寨、东水等处支会在1952年土改运动开始时停止活动;基督教和平东山福音堂,实行自筹经费、自办教会活动。其附设的东山小学照常上课。1952年,和平县人民政府曾通知教会暂停活动。该会的礼拜、教学与医务活动同时停止。1957年,该会恢复活动,并于1963年4月15日在区会举行了“耶稣复活节”纪念大会。此时,该会又发展教徒54人,总共有信徒7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和平基督教会曾受到猛烈冲击。朱德馥牧师被批斗、游街后,全家人被赶出教堂,遗送回原籍劳动。东山福音堂整个房地产被占用,会址“福音堂”改名为“反帝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了宗教政策,和平基督教东山福音堂也收回了部分房地产。1983年朱德馥牧师恢复主持和平基督教会工作。1984年12月12日成立“和平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牧师朱德馥为主任,吴兰英(女)、曾茶(女)为副主任。1987年曾茶牧师被选为中国基督教和平县三自爱国会主任,朱德馥牧师当选为和平基督教协会会长。他们坚持伦理道德,爱国爱教,荣神益人,宣扬真善美。近年来教会又有新的发展。1995年9月动工兴建六层的福音堂大楼,实用面积有2450平方米,圣堂设在第四层,有400多平方米。至1995年底,全县受洗礼的信徒有1185名(其中县城686名,东水、林寨、彭寨等地499名)。

安息日会是基督教在县内的另一派别。该会于民国9年(1920)由华籍牧师张作华来和平创办,有教堂两座。民国11年在县城现新市场侧租一店铺设“福音堂”。民国29年迁至现阳明二小处,建一座小教堂。时有传教主任1人,教徒30人。由李道芬、张道范等人主持讲道。民国9年在彭寨华表街设立又一个“福音堂”,民国11年冬迁到彭寨街内,有传道主任1人,教徒40余人,慕道人员50余名。该会直属东江惠州总会领导,总会又受美国纽约总会领导指挥。在该会传道、主持教务的,还有吴育斌、吴跃池、陈星初等人。新中国成立后,该会由张道范、陈星初两人主持。1951年停办。不久又恢复活动。1962年因战备建校需要,教堂被拆除,教徒到东山福音堂做礼拜。“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停止一切活动。1980年始恢复活动,后来随着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教徒越来越多,活动场地严重不足。1995年在省、县统战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信徒吴兰英积极组织发动,自筹资金48.8万多元,教徒们团结合作,献工献料,自行设计,自己施工,在县城南边,珊瑚村北开发区里建成一座三层楼,实用面积850平方米,造价一百多万元的“基督教和平县珊瑚福音堂”。圣堂设备寿全,宽畅明亮,庄严肃穆,于1995年11月4日举行落成庆典。该会至1995年底止,有教徒1650名(其中男性230人,女性1420人)。

(有插图,珊瑚福音堂,P677)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天主教

天主教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传人本县。最初由神甫周安德(顺德人)主持在林寨中潭新建西式教堂一座,隶属梅县教区。后又在林寨严村、“郎仑”分设两个分教会所,均由美国天主教会指挥并派神甫主持,由香港教会汇款维持。时有男女信徒891人,民国23年(1934)由美国神甫赖祖恩在县城东坝街设天主教台,后迁至老坝新教堂。逐步发展到在上陵桃源、彭寨街和彭寨光溪设立三个公教会所,均属梅县天主教管辖,由梅县天主教会汇款维持。时有男女信徒610余人。另在青州设公教会2间,男女信徒百余人。民国后期,天主教在彭寨、青州、林寨、“郎仑”等地共有9个公教会所,1个公教进行会,3所初级小学,有美国神甫9人、法国神甫1人、华籍神甫5人,传教士12人,修女3人,修道生4人,教师6人,教徒1643人(内含公教进行会员42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本县天主教会仍有活动,但无甚发展。1951~1952年,美籍神甫郁正文和徐理遐因进行非法活动被先后驱逐出境。其他外籍神职人员也先后离去。林寨公教会留下华籍神甫廖睹光(五华县人)继续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本县天主教会也受到冲击。自1984年来,在教徒陈西满主持下,林寨地区已有60多个老天主教徒参加礼拜活动,至1995年底有教徒72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15: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方言

和平话是客家方言的一个分支,但与它的代表方言梅县话有明显的差别。它至今还保留粉一些古汉语的成份,如入卢,古语词“(插图表,P678)”等。

对和平话,我们研究得尚不深人。如古声调在和平话中的分化情况,就只能描绘个轮廓。词汇方面,和平话中许多字词是有音有义而无字的。对这种字词的本字的考证,也只是零星探索。语法方面,对它的历时性发展及其与普通话的共时性差别,也说不出个全貌来。这些都只好暂付阙如。

至于和平话内部各土语的语音差别,并不影响交际,不具备音位学的意义,我们不作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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