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86|回复: 9

[注意] 图解新版【驾驶证扣分】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7 14: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对于新规网上有很多错误的解读,为了帮助读者减少误判正确解读,本图给大家日常行驶中容易产生的扣分情况做了详细分析。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 册

x
发表于 2012-12-27 14: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每位驾驶者  要注意啊
发表于 2012-12-27 15: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驾驶,注意安全,谢谢提醒
发表于 2012-12-27 15: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说了不避让校车的扣6分,好像没有找到规定不避让110、120、119等特殊车辆的扣多少分。。。。其实听到特殊车辆的鸣笛,还不赶紧让路的,这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5: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当 发表于 2012-12-27 15:28
只说了不避让校车的扣6分,好像没有找到规定不避让110、120、119等特殊车辆的扣多少分。。。。其实听到特殊 ...


是的。应该也是这个分数吧,毕竟校车和110啥的都较特殊。
不过校车常见,110等车辆就相对少了。大城市可能多一点
发表于 2012-12-27 17: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避让行人的扣6分
发表于 2012-12-27 19: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抓拍违章不扣分合理吗?
2012-12-26 07:02:00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有0人参与 0(0)从本月24日开始,深圳电子设备抓拍的交通违章都不再扣分。交警称,电子设备抓拍的违章行为,无法确认行为人,只能通过罚款让车主“认数”。“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就可以不扣分吗?以下两文对其合理性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分析。

正方:只罚款,这个可以有

深圳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只罚款不扣分引发热议是必然的,不久前合肥交警以同样的方式“大赦”违章驾驶员被“砖板”拍得不成“人形”。反对者扛的是法规大旗,以“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说事,认为此举是突破法律底线,伤害法律严肃性。

现行法律确实有相关规定,驾驶员违章除经济处罚还必须扣分,一年扣完12分就要暂停驾驶资格。但是,电子眼抓拍的违章不扣分是不是违反该项规定呢?倒是可以商量。囿于技术水平,目前的电子监控设备难以清晰地拍摄到驾驶者,所以执法者只能“认车不认人”一律罚车主。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形下,“一刀切”的做法,必然存在“误伤”现象,从而有损法律法规的公正性、严肃性。一些人也利用这个漏洞,如果自己的驾驶证的分数不够扣,也会找朋友借证代扣,从而减弱扣分的威慑力。

再者,罚款也是一种有效的惩戒手段。除了极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无视罚款处罚,有些人甚至比分数更看重罚款。 (连海平)

反方:不扣分纵容富人违章

“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章行为不扣分,令人难以置信。道理很简单:只罚款不扣分,相当于对交通违章行为变相纵容,无异于在告诉那些有钱人,只要交得起罚款,开车就可以随便违章。这对那些遵章守纪的车主、对行人来说是否太不公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章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也就是说,罚款与扣分要捆绑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开实施。何况深圳市相关规定很明确:车主不能提供违章驾驶人姓名的,对车主予以处罚并记分。何以现在却只罚款不扣分呢?

当然,从公平角度而言,谁违章就扣谁的分也很在理。但因为不能确定驾驶人就“认车不认人”,还可能催生“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那些将被扣完12分的违章车主为避免被剥夺“上路权”,就可以找扣分少、或者没有扣分的人作为“确定驾驶人”代为受罚。因而,任何交通违章只罚款不扣分的口子还是不宜开。(子在渊)

转自网易
发表于 2012-12-27 23: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赞成,反正政府说了算。
发表于 2012-12-28 01: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崩溃了
发表于 2012-12-28 09: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有的太矮,有大车在前面看不到;有的太远,看不清,特别是雨夜,闯红灯扣多了一点,可以比以前多一分,比如4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11-28 23:35 , Processed in 0.01676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