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教育局:
现将广东省信访局交办的网上信访事项转去,请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办理情况请在一个月内回复我局。
信件具体内容如下: 网上信访信件受理事项信息表 | 来信单位: | 广东省信访局 | 受理编号: | S20120828010 | 信访时间: | 2012-08-28 |
信访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小小老百姓 | 电子邮箱: |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办理中 | 联系地址: | 和平县果园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1355973**** | 联系手机: | 1355973**** | 邮政编码: | | 政治面貌: | 群众 | 从事职业: | 农民 | 信访事项: | 标题: | 小学借读费(赞助费) | 内容: |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实施后,广东省政府2009年下发的关于取消借读费通知,但有很多地方(特别是县)还是在以各种名义在收取相关费用,而且是一收就是6年的。我是一个和平县下属的一个小镇居民,户口在镇街,今年在县城买了一套房,目前是为了方便小孩读书,但现在和平县全部小学都需要一次性交纳12000元的赞助费,我们只是个打工的,不要县里面赞助我们就不错了,反而需我交高额的赞助费,这算义务教育吗?据了解,和平县这几年都有收取赞助费,去年是要一次性交6000元,有的人找了关系就不用交,有的找到实力不强的只交1000、2000、5000不等,这是教育局规定的吗?也可以讨价还价的吗?今年是12000元,明年又会是多少呢?社会的经济上涨,这些费用更加的涨。这些费用都合理吗?很多地市级城市都不收这些费用了,而一个小小的县城要收,而且收得比大城市还要高,请相关部门给予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一个合理说法。 | 信件来源: | 普通来信 | 问题发生地: |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 来信时间: | 2012-08-28 | 附件: | 无 | 来信形式: | 省局网站 | 有无来信来访: | 无来信 | 办理时限: | 30个自然日 | 问题类别: | 教育>教育收费>收费标准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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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教育局] 回复 时间: 2012年08月28日17点22分06秒
经查实,我县中小学于8月28日开始学位登记,没有发现违规收费现象。谢谢!!
和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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