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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客家,人文和平”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专题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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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09: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10-8-9 12: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月心-之恋 于 2010-8-9 12:26 编辑

你这家伙也太懒了,把它复制过来不是更好。
“东江客家,人文和平”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专题展览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0-05-18  来源:县文联  点击数: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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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我县悠久的客家历史文化,充分展示和平丰富的人文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打造和平文化品牌,积极宣传、推介和平,提高和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喜迎第23届世客会在我市举办;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艺审美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推动和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县文联与县文广新局拟在国庆前后联合举办“东江客家,人文和平”美术、书法及摄影作品专题展览。具体事项如下:
    一、摄影、美术、书法作品内容
    摄影、美术的参选作品必须以和平辖区范围内的客家民居、古迹以及客家传统的生产生活、民风民俗为创作对象,彰显和平独特的客家文化魅力。
    书法作品必须以客家山歌、民谣、童谣、谚语及我县的古迹名联为主要内容。
    二、摄影、美术、书法作品规格
    1、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参选作品规格限定8英寸,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每组不超过3幅。入选摄影作品的作者须提交作品的底片或原始电子文件。
    2、美术作品油画、水彩、水粉、国画、水墨均可。作品规格限4尺内。
    3、书法作品只限条幅、中堂、斗方,不收横幅,规格限4尺内。
    4、美术、书法作品无需装裱。
    5、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名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征稿对象:和平县籍及在和平县工作生活的公民
    四、作品截稿日期:2010 年 9 月 10 日
    投稿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中山二路1号
    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收
    邮编:517200
    联系电话:5648518
    联系人:凌方宁(摄影) 陈冬娜(书法) 朱春晓(美术)
    陈玉嫦(通联登记、稿件统计)

    五、有关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必须健康向上。参选者必须是参选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参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2、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出版权。
    所有入选作品由举办单位颁发入展荣誉证书及稿费。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和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发表于 2010-8-9 15: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看PP......
发表于 2010-9-12 19: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投稿。到时等看p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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