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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门头

今天生气了,开除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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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16: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造成公司损失严重的开除不培偿外,其它开除都要补吧!自已辞职的不算.
发表于 2009-10-29 16: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骑士 于 2009-10-29 15:51 发表
够狠,要人顶位不?我去

帅哥之照
发表于 2009-10-29 17: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随风落叶 于 2009-10-29 16:27 发表
我也想有人把我开除算了.
昨晚我以一对三.都是我的上上级.谈判1个多小时,结果仍是不批我走.
自我交信后,我已感觉到有些工作他们已潜在安排中,也许心已存芥心,但不知为何仍然强留我,我想此时也许还觉得我有利用价值 ...

小心你公司设计你啊,哈哈````
发表于 2009-10-29 17: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随风落叶 于 2009-10-29 16:27 发表
我也想有人把我开除算了.
昨晚我以一对三.都是我的上上级.谈判1个多小时,结果仍是不批我走.
自我交信后,我已感觉到有些工作他们已潜在安排中,也许心已存芥心,但不知为何仍然强留我,我想此时也许还觉得我有利用价值 ...


软的不行,来硬的啊,他们都是吃硬的
发表于 2009-10-29 17: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是老婆,不知她几时会开除我
发表于 2009-10-29 18: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厉害~
发表于 2009-10-29 19: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崖想劳二喜旅游 于 2009-10-29 17:24 发表


软的不行,来硬的啊,他们都是吃硬的

怎样硬啊?就是不签给你.我这几天天天磨啊
最后甩下一句话:过了年后再说吧
发表于 2009-10-29 1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随风落叶 于 2009-10-29 19:08 发表

怎样硬啊?就是不签给你.我这几天天天磨啊
最后甩下一句话:过了年后再说吧


法律呀,拿起那武 器来,跟他们翻脸,因为已经威胁到你的合法权益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9: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egc 于 2009-10-29 16:37 发表

同在天底下,何必如此绝


其实不是绝不绝的问题,新劳动法出来确实是保障了员工的利益,但是这也是要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的。
比如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如果无法达到则视为不合格。
劳动法里面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的过错,经过教育或培训,仍然出错,是可以由企业提出解聘的。
其实今天为什么生气了,是因为今天收到12315转过来的投诉,我就差点晕倒了
这不是一点点出错,而是造成客户的重大损失。
查了之后发现,上个月和上周已经都出现过这样的错误,并且由leader教育指导过了,这次又来。。。
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超级无敌劝退波
话说,已经很久没这么生气过了
发表于 2009-10-29 19: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崖想劳二喜旅游 于 2009-10-29 19:13 发表


法律呀,拿起那武 器来,跟他们翻脸,因为已经威胁到你的合法权益了

他们还没跟我翻脸,而是苦口婆心的劝我留下来,可问题是,我不可能眼看着有好的选择我不去的呀,对不?
何况届时我可以天天回家,这样就可每日见到我B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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