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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1: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意看透ZF得力与否?!

来信主题 强烈要求追究东水桥头“7.23”抄家事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来 信 人 黄志招、黄志雄、黄作
收文部门 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09-07-28 18:32:43
来信类型 投诉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强烈要求追究东水桥头“7.23”抄家事件 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今年7月23日下午约7点半度,东水镇新桥村桥头村小组的村民黄志招、黄志雄的家被人抄了。事至今日,当事人仍逍遥法外,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制造事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显我国法律的威严。 7月23日,家住东水镇新桥村桥头村小组的黄月添持强欺弱,在他人使用的土地及集体的土地上强行填土,霸占土地准备日后建房之用,受到本村村民黄平章的阻拦,黄月添老婆张秋凤眼看自己的目的不能达到,当场对黄平章老人(65岁)动起手脚,致黄平章跌落水潭,待黄平章从水潭爬起准备反击时被前来调解的村干部阻止住。张秋凤为了达到占地目的,把黄平章推下水潭仍不解恨,遂通知其东水董源的外家兄弟张腾辉、张恶古,当天下午约7点半度以张腾辉、张恶古为首纠集董源的六七十个村民手持枪支(其中有短式火统枪、五四式手枪、自制的无缝管手枪、长式火药枪等)、大马刀、短铁棍、水管等凶器,(其中知姓名带凶器的有:张祥拐的二儿子又名“斗伟”,手持短式火统枪,大儿子又名“斗平”手持大马刀),来到黄平章儿子黄志招,黄志雄家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以抄家的形式恶意破坏,致使黄志招的儿子黄作权被打伤,家中一部25寸TCL彩色电视机、茶桌被砸碎,豪爵摩托车一部,5吨东风牌汽车一部被砸烂,黄志雄的房屋小大门被毁,黄志招、黄志雄的房屋有六个门窗的铝框、玻璃及不锈钢防盗网被砸,合计损失近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东水镇府、东水派出所、和平县公安局相继派员赶到现场,县公安局并对被砸毁的财物进行了现场拍照,而时至今日只见东水派出所干警对被砸的财物逐一修复或购买新物赔补。人们看来,“7.23”抄家事件当事人砸毁的财物给予赔偿就会了事。若是这样的话,中国的法律何在?制造事件的当事人就不应该得刑律的追究?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89条规定: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以暴力、肋迫或者其他非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东水桥头“7.23”抄家事件致受害人黄作权人身受伤,致受害人黄志招、黄志雄财物损失近万元。为首者及当事人黄月添、张秋凤、张腾辉、张恶古、张祥拐的大儿子又名“斗平”,二儿子又名“斗伟”哪一个不是触犯了上述刑法规定,为何至今逍遥法外?为此,我们拭目以待,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件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地依法追究“7.23”抄家事件为首者及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不然,我们将采取其他方法给予他们一定的制裁。 致 受害人:黄志招 黄志雄 黄作权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处理时间 2009-07-29 08:16:31
处理结果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我们将情况向县公安局进行交办处理并回复。谢谢你们的来信。




反驳所谓“7.23”
来 信 人 黄月添
收文部门 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09-07-31 19:48:19
来信类型 建议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横行和平东水的新恶霸"南霸天"黄平章 所谓抄家事件,完全是捏造夸大事实,以下几点可以证明: 1.所谓“7.23” 事件的起因完全是黄平章父子故意伤人在先所造成的。为达到其非法目的,不惜捏造事实,颤倒是非黑白,诬告陷害我等人,真正动手打人的是黄平章,其将张秋风头部、胸部等袭击致伤而后送医院救治,并到和平县公安局处验伤,现场有村干部,派出所警员在现场均可以证明。 2.上访文件所说董源等人持枪,纯属无中生有,现场有派出所所长,所有干警、镇府干部、村干部及陈运强、曹启明、赖伟权等社会人士都在场,更不要说农村人难得一见的五四式手枪、短式火统枪,其文中所形容“枪支”何其之多,何其丰富有如战争小说,试问所描述的枪支怎么不说坦克、大炮、导弹呢?现场非有军事专家不能如此之精通、描述得如此之精彩? 3.门窗、摩托车、东风车玻璃被碎是因为黄平章孙子黄作权在其自家楼顶朝董源人乱扔石块,而且导致几人受伤才引发的风波。 4.文中谎称黄月添恃强凌弱简直是无稽之谈,黄平章父子几人在村里横行霸道十几年,村民无不知晓,该次事件是其强占我们家土地、故意伤人、威胁恐吓在先,却强词夺理,却说成是无辜的受害者,明显是恶人先告状。事件真相及经过如下: 今年7月23日,我兄弟经得村干部同意,开工把自已房屋门前余坪土地平整填土,大约下午5点左右黄平章父子几人冲过来威胁推土机司机黄立贤,东风车司机黄立东,其儿子手持铁锤、水管等凶器威胁说:“开工就打死你们”,并说:这是公家地方,只有我可以填土,你们就不行,后来我妻子张秋风就与其论理说:本村“黄道琴”才受你欺负,没说上两句,黄平章就喝令其二个儿子黄志招、黄志城动手打人,致使张秋风当场被黄平章打倒在地,并昏迷十几分钟,衣服也被撕破,现场有村干部作证,接着我去派出所报案,时值正好是东水镇赶集日子,张秋风娘家人得知其被打后,担心他们有进一步的伤害行为,便自发叫了十几个亲友过来以确保自己人身安全,根本也没带什么器械,更没有子无虚有的枪支了,因为黄志招儿子黄作权从其家屋顶朝他们扔砖块并伤了几个人,才导致他们用石块对扔,砸碎了他们家玻璃等财物,直至公安机关赶来制止,事态才得到平息,其间董源等人根本没有动手打人,黄平章等人也没有受到任何人身伤害。现黄志招等人却上访捏造事实编造成**、故意伤人等事件,其行为已构成巫告陷害,诽谤等刑事犯罪。关联事件黄平章何许人也?看下面事实可以了解其横行村里十几年恶迹,均有事实证据,甚至派出所也有案底。 1.董源人张建新开车经过新桥村,因路滑开车翻入黄平章稻田,父子几人武力威胁敲诈其800元。 2. 2009年6月9日黄平章儿子黄志联与经常给董源人送沙司机沙焕相(其本人东水乌田人)发生口角,其父子几人手持水管无缘无故连伤董源村7人,打得人头破血流,导致董源人全村人反抗包围黄平章全家,最后因go-vern-ment出面才没导致更大事件,黄志联现仍负案在逃。 3. 2008年11月,我妻子张秋风,妯娌叶丽飞打算在请人砌围墙,当时所有施工师傅都遭到其父子持武器威胁,强迫我们在自已土地上让出50公分水沟,最后把围墙砌成弯形,被他们强占60多平方土地。 4.黄平章现有二个儿子房屋占地2亩多,而实际上是黄平章兑土地只有三分多地,这些地方从天上掉下来的吗?都是强占我家及桥头村其它村民土地,这个事实全村村民都可以作证的,镇府国土部门也了解过事实情况。 5.黄平章本人曾在桥头村造了三处房屋,以恃强凌弱强行霸占情况比比皆是,经常动则把人打得头破血流,这些事实都可以到我村民了解。 6. 2007年春节本村村民黄国与黄志招兄弟发生口角,兄弟几人把他打倒在地,打成重伤,后被黄兄弟几人扔到本村桥口河里,,幸得本村村民及时救援,派出所人赶到,才没造成死亡事故。 7. 7月24日中午村主任黄强去双方做协调工作时,黄平章手指村干部鼻子说:“你们都是吃屎的”。。。。。。。 8. 2008年征收公家土地,因村长黄水泉与黄平章意见不合,说村长黄水泉不听他的话,现场当着计生办主任,镇go-vern-ment人员,村干部,部份村民等人员面前暴打黄水泉,还骂说黄水泉“没鬼用”这样的无理取闹,根本从不把干部,公务人员放在眼里,名副其实的“南霸天”就是黄平章。 9. 4年前,黄平章的三儿子黄志城向本村的一个开土多店的老人借了钱,过了段时间,向其催还钱,结果却换来被黄志城的抄家,把老人家里的电视打坏,门等等都砍烂。 10.5年前,黄平章的孙子黄作权撞死人还理直气壮,某天,黄作权开着摩托车到街上,撞到本村年近70的张婆,送往医院时张婆已回天无术,气绝身亡了,黄平章家还恶人当道,凶神恶煞逼迫威胁张婆的家人,张婆家有苦不能说,屈服了黄平章家的“私了”方式解决此事。 以上事实只是黄平章全及家人在村中部份的所作所为,经常欺负一些弱势群体,恃强凌弱,望有关的部门加以调查,给我们新桥村的人民群众讨回个公道,也给我们新桥村一片净土吧,能安安心心的过日子,谢谢!!!!!!!! 黄月添 张秋风 叶丽飞 2009-7-30  
处理时间 2009-08-03 08:08:58
处理结果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请直接与县公安局进行联系。谢谢你的来信。

[ 本帖最后由 海角天涯 于 2009-8-4 16:4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1: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主题 请还我们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来 信 人 过客
收文部门 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09-07-27 10:19:17
来信类型 投诉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县委领导: 您好!我们是西郊和平大道周边的居民和店面经营户。现就和平大道改造工程表达我们意见: 该工程自去年开工以已历时一年时间,其中己停工五个多月,搞得现在面目全非,污水横流、尘土飞扬,工程半途而废留下极大安全隐患,尤其是学生、群众出行人车争道险象环生。同时如此恶劣的环境,给周边的酒店餐厅商铺造成了巨大的埙失,为此群众怨声载道、商户怒气恒生,整片居、商、行人均忍无可忍! 作为几年来都是县十项重点工程之一又是新诚区主干线的和平大道区区几公里的改造工程进展如此之慢,主管部门和领导到底知不知情?这种不负责任不作为的领导在干什么?对此遥遥无期的工程我们已经强烈表示不满和愤慨!在提倡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请县领导百忙之际能深入群众倾听下我们的呼声。别让好好的民生工程变成扰民工程,作为商户我们己经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也不敢奢求太多,只希望工程尽快复工争取早日完成。恳请主管领导给我们正常的诉求有一个明确的答服:工程到底何时可以再次开工?何时才能完工??西郊人民何时可以和这种恶劣的环境作别???  


处理时间 2009-07-28 08:24:20
处理结果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我们将情况向县交通局进行交办处理并回复。谢谢你的来信。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1: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件主题: 工程车、道路
受信单位: 和平县书记信箱 来 信 人: 提高公信力 来信时间: 2009-07-23 11:40:12
信件类别: 意见建议 信件分类: 交通能源环保 流程办理: 办结
承办单位: 和平县书记信箱  回复时间: 2009-07-24 17:44:15 最新处理时间: 2009-07-24 1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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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您好: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和平的工程车(包括运砂、运泥、运碎石等)没有什么管理部门或是没有管理规定的?

  在路上经常看到那些工程车都是装得满满的,而且都没有作防漏措施,随便走快点或是路有颠簸时都会洒了一路,即严得影响了道路的美化、环境,更是影响了其它车辆的行车安全,特别酒的是碎砂石等。连和平最好走、最漂亮的福和大道都是如此,西郊那边就更不用说了,走那条路的人没有不受尽苦头的,本来路没修好就十分难走了,现在哪里都是坑洼,碎砂石,还让不让我们活啊?政府为什么就这么不体恤民情呢?

  难道这么一个小县城这点小事都管不了?

  和平大道,搞了四五年了。。。。

  西郊这边的居民何时才能舒适一些????????????还要继续麻木下去吗??


 

一位良民

07.23


詹宇扬 [和平县委] 回复 2009-07-24 17:44:15



你好:

来信转县交通局阅处并回复。谢谢!宇扬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1: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件主题: 反映
受信单位: 和平县书记信箱 来 信 人: 太太 来信时间: 2009-07-21 17:16:06
信件类别: 意见建议 信件分类: 城乡建设 流程办理: 办结
承办单位: 和平县书记信箱  回复时间: 2009-07-24 17:43:30 最新处理时间: 2009-07-24 17: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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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你好:

     向你反映个情况,热天的晚上,在阳明大桥的两头人工草地上,有个别商贩将桌椅摆在草地上招揽生意,供顾客喝凉品用,将草地当商场,这既破坏了环境,损害草的生长,又将垃圾乱丢,极不文明。当然商贩为生计做点生意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环境意识不能不要呀。请书记于百忙中让相关部门制出好的方法并予以制止为荷。         市民09年7月21日


詹宇扬 [和平县委] 回复 2009-07-24 17:43:30



你好:

来信转县城管局阅处并回复,请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共绿化设施。谢谢!宇扬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1: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件主题: 小小建议
受信单位: 和平县县长信箱 来 信 人: 提高公信力 来信时间: 2009-07-13 10:12:03
信件类别: 意见建议 信件分类: 城乡建设 流程办理: 办结
承办单位: 和平县县长信箱  回复时间: 2009-07-14 17:58:06 最新处理时间: 2009-07-14 17: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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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

您好!

  建议在东山岭顶南、北侧两侧,边沿处做“空中走廊”(观光加乘凉),因为那里是东山岭最凉快的地方,每次上去,在那里乘凉的人都很多,就因那里风大,凉快,亲身体会的话真的很舒畅,我想如果在那里做一走廊且可以坐的话,肯定是很受欢迎,可以提供给市民一个休息的地方,减少很多市民坐草地,破坏绿化带。

  望领导有兴趣去亲身体会或是去调研一下。

 

一位市民

7.13



王再华 [和平县政府] 回复 2009-07-14 17:58:06



你好:

        来信转请县城管局参阅。谢谢!再华
发表于 2009-7-29 11: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发表于 2009-7-29 11: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了。我还啥消息。。标题不够吸引人啊


建议楼主改成:无处理结果的书记信箱。。呵呵,当然这个标题还是不够好。。,没办法,,本人文字差。。望楼下改下。。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1: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件主题: 还我们人行道
受信单位: 和平县书记信箱 来 信 人: hprn叶 来信时间: 2009-07-26 10:37:04
信件类别: 意见建议 信件分类: 城乡建设 流程办理: 办结
承办单位: 和平县书记信箱  回复时间: 2009-07-27 15:01:00 最新处理时间: 2009-07-27 15:01:00
附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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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你好,我是和平的一份子,只要用心留意一下就会发现,在我们县城内,只要有店面的,店主都把货物摆放到的人行道上了,有些加工不锈钢的就干脆在人行道上作业了,搞得火花西射,群众都侥着走。请书记关心一下,还我们人行道。

 

谢谢!!


詹宇扬 [和平县委] 回复 2009-07-27 15:01:00



你好:

实行“门前三包”,保持城市良好的管理秩序,不仅需要职能部门的努力付出,更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来信转县城管局阅处。谢谢!宇扬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1: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bc123 于 2009-7-29 11:23 发表
晕死了。我还啥消息。。标题不够吸引人啊


建议楼主改成:无处理结果的书记信箱。。呵呵,当然这个标题还是不够好。。,没办法,,本人文字差。。望楼下改下。。

为了增加卖点,改了一个不太贴切的标题!
发表于 2009-7-29 11: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估计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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