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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越南妹子嫁给东水人做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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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5 21: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南媳妇本地郎
     和平县东水镇显塘村新开田是一个美丽的小山村,这里山清水秀,民风纯朴,情韵浓浓,别看村子里只有一二百人,村民中却娶回二个如花似玉的越南妹子做老婆,至今都已在当地共同生活了十二个年头了,她们会讲地道的东水话,会写汉字,还会唱国语和粤语歌曲,而且当地的客家风尚习俗都传承得十分融洽,她们耙田耕地,插秧种养,喂猪养鸭样样在行,甚至磨豆腐.酿米酒,做腐粥都是行家里手,她们靠着吃苦耐劳,勤俭持家,大家己盖起了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生活过得十分快意,近日,笔者慕名前往采访她们,并得到热情接待.
          1975年出生在越南河内市区的李亚明,从小就厌烦动荡的硝烟弥漫的生活,1997年2月她偷渡到广西宁明,住在小姨家中,整天提心吊胆,后来小姨的丈夫从广州打工回来探家,他的同事严汉池与他同行,看到李亚明的困境,大家马上商议解决的办法,忽然闪出工友严振昌的影子,两人一致认为这个人可靠,因为他尚未结婚,在长期相处的打工生涯中表现着客家人特有的诚实和勤快,于是两个有心人打电话叫严振昌从广州赶到广西宁明,也许是前世姻缘,也许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宿愿,几天后,严振昌就把这个异国女子带回河源东水老家,在这里安居兴业,生儿育女.孝翁睦妯,并与当地人同化,
          据李亚明说,她家是河内居民,当年父亲李万荣,是经营小商店,生有一子三女,大儿子刚成年就当兵去了,二女嫁胡志明市,老三是亚明,小妹尚在父母身边,她们姐妹们跟母亲一起绣花,自结婚后,仅于1995年11月曾再次偷渡回了一次越南,直到如今再也没跟娘家人见过面,在这漫漫的十几年,无时不在思念着他们,偶尔会有书信相通,说话间李亚明拿出一摞书信给我们看,满纸都是外语,我们看不懂,亚明用越语读给我们听,她解释说,这些年越南革新放开,人民生活大大改变,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并叫她回娘家走走,话语间亚明声语有点颤,不经意中流露出思念娘家人的情感,椐李亚明说,当年她父亲曾寄来一张证明,由于是外语,村干部和办证的看不懂,跟她弄丢了,所以一直没上户口,也没办身份证,要靠假证件才敢到老隆街做小工,一有人管就只好待在这山坑旯旮,
         来到这里初开始,不会说汉语,走到街镇很多小孩喊她鬼佬,她什么农活都不会干,是村里的人手把手教她,心灵手巧的她不但学会农活,连年节的工夫也学会了,她给我们拿出亲手做的糖米.油果,扭枣,糖薯干.米糕给我们品尝,味道十分可口,她那11岁的女孩严月梅和10岁的男孩严春波两人总是喜欢依恋在她身上,足见母子情深,两个小家伙同读三年级,母亲经常教学日常越南话.希望有一天能去越南叫一声外公外婆,李亚明的丈夫严振昌显得有点腼腆,可说起老婆却满面笑容,他说自己家里穷,幸亏亚明能吃苦,是夫妻俩一肩一挑的做起这憧一厅二房式的二层水泥楼,这辈子娶到亚明,是上天给他的恩赐,他会好好地陪伴她一生.
        采访这天是年前农历的十二月二十六,另一个叫黄文花的越南妹子尚在龙川县城打工,因是帮人看店,年关生意旺,店老板说下午才放假,我从电话中跟她联系,亚花显得十分高兴,她说她出生于河内郊区,今年刚满28岁,已有两个小孩,大女儿8岁,小儿子7岁,这桩跨国婚姻使她能在这里安家生活,她很满足,中国有句老话,宁作太平犬,不作乱世人,能在河源这个安安静静地方生活,我感到知足,虽然我家生活不太好,我老公耳朵有毛病,但他人善良,又疼我,我相信.只要顽强地坚持下去,生活一定会好起来,我希望我们河源有这么一天,能有越南式的商店或娱乐城,我一定会去应试服务,争取为中越发展做一些有益的事,到时将能看到老家人,目前,我最大的愿望是我的孩子能入上户口, 我更想我自己能拥有中国户口和身份证,这样,就可以真正成为中东水媳妇,就可以外出见识大世面,不用在家里躲躲闪闪。
据说,最近有关部门准备给她们办证,当时,我想,为什么总耍借助新闻媒体才能给小百姓办事。(陈仰天)

[ 本帖最后由 阿天哥 于 2009-5-16 18:10 编辑 ]
发表于 2009-5-15 21: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生的孩子基因好,肯定很聪明!
发表于 2009-5-15 21: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办证之类的事
都是曝光后,才会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09-5-15 21: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易位办事,中国人叫那俩个越南妹办事,效果又会如何
凡事要多为别人(特别是小人物,小百姓)着想
发表于 2009-5-15 22: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苦命人啊
发表于 2009-5-15 22: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户政股,个个都是这样的,故意刁难百姓!苦得就是百姓!
要是哪个领导说个话,什么东西都不用准备。给你上了!

我有次帮人家迁户口,都要准备N多个资料也就算了!可笑的是,户口本上有户主、也有登记小孩子名。直接就有父女或父子关系的。但那边人说看户口本的不算,且也说是无效的,一定得要再到当地公安局再证明才行 。
够汗!
发表于 2009-5-15 23: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样的事,没听说过
发表于 2009-5-15 23: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llluohu 的帖子

我看不见得。。按规定的程序做。。没啥不对。。不按程序做。。虽然轻松了,但出问题的可能性大

偷渡本来就是违法的事,不办理好正常的事

至于领导说了就好办的事。。你可以这样理解嘛,领导就比如是担保。。借钱有担保当然好借多了。同样的你可以这样理解。。。

我们应该要法治不要人治
发表于 2009-5-16 00: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戏说,咱们,起义好不好?
发表于 2009-5-16 08: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复杂的办事就是有关部门,你看,这不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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