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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和平通报批评清洁行动不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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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07: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和平县召开全县工作会议,对“清洁和平百日大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上阶段工作不到位的个别单位及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据了解,自开展第一次集中清理行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全面铺开清洁大行动。据不完全统计,第一阶段,全县共出动人员6.5万人次,清理垃圾200余吨,清除墙上“牛皮癣”800多处,全县市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县委书记詹宇扬对“清洁和平百日大行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清洁行动,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旅游休闲胜地的迫切需要,是注重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生活指数的重要体现。第一阶段行动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效应,但个别路段、公共场所还存在着占道经营、乱摆卖现象,部分地区存在卫生死角、个别挂钩牵头单位不重视百日清洁行动,需要加以重视和改进。

    詹宇扬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在下一阶段要抓住重点,加大卫生死角整治力度。对积存多年的垃圾,主干道、河道两旁、渠道及各街镇市场等地区的环境卫生,要花大力气清理;要明确责任,不能推诿,对互相推诿、清洁不到位的区域,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出整改通知,督察组要采取集中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抓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詹宇扬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确保清洁卫生活动经费的投入,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城乡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一是建立县城、街镇定时保洁制度;二是建立各村垃圾堆放点、转运站定时收集制度;三是建立各单位和门店门前“三包”制度;四是建立建筑垃圾和淤泥源头治理制度;五是建立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六是建立县城上门收集垃圾制度;七是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占道经营、乱摆乱卖制度。
发表于 2008-11-14 08: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到实处才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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