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大井头

社区流水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28 23: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这流水账引发的口水战道歉,希望两位前辈给点楼主面子,学术辩论很是欢迎,但请不要误了这贴哦,拜托啦!他乡在此谢过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23: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7月28日

  那个星星同志继续兴趣昂然地玩失踪,就象前几天兴趣昂然地要做未来水王那样。看准了星星同志玩失踪的空隙,等待不再等待,兴趣昂然地转发了好几个主题贴。
  但看来星星同志的失踪并没有对社区今天的发贴量造成什么影响,晚上11点多的时候,已经是850多贴了!人在他乡版主贡献了101个帖子,站到了今日发贴的最高山头,她还兴趣昂然地干了件盗版的事,友情演出写了个“流水日记”。另外,为了给奥运献礼,她与众多水王水后创造了社区最高摩天大厦——已经建到2039层的《欢迎八哥安全着陆…》(我真有点怀疑和平008能否安全着陆!)。
  文化建设论战的战线开始逐渐拉长,自从我开始吆喝《中华传统文化中“和文化”是指什么》这篇文章后,风生水起朋友发了个《想多了解王阳明的请进来看一看》,vdoo转贴了部《明朝的那些事儿》,带我们进入了“阳明文化”之旅。
  冬天的雪为我们带来了雨后的美丽《彩虹》。水里的森林向大家展示了《小植物》的魅力。
  万绿听雨版主似乎遭遇了什么困扰,他一向轻灵的笔法这次显得凝重,呐喊着要《逃出生天》。
  为小红募捐的事也惊动了久未露面的超级版主云屏衣。
  《再议和平医院!》的事情零零星星起来了。
发表于 2008-7-28 23: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再搞搞震 于 2008-7-28 20:58 发表
哈哈,那个帖没什么好讨论的,我是专门去踢馆的~~~~~~~~

证据存照,这就是无聊无耻人搅局搅屎的铁证
发表于 2008-7-29 00: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人在他乡 于 2008-7-28 23:28 发表
为这流水账引发的口水战道歉,希望两位前辈给点楼主面子,学术辩论很是欢迎,但请不要误了这贴哦,拜托啦!他乡在此谢过

你不是很喜欢看热闹吗?不看了?
身为版主,管理人员,不端正论坛之风,除无耻之流,
反而起哄浇油,可以吗?
发表于 2008-7-29 10: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恶人先告状了。你不说:“换在其他地方,其他贴,随时奉陪。”。杂地啦,想告状结案赶人了,瞧你这出息。哈哈。
这坛子是你家开的不?你给这个坛子出了多少维护费?坛子规矩是你定的?我只记得有不准喷粪人身攻击的规矩没见有不准找茬踢馆的理呢。
你有对版主指手划脚那闲暇不如多找找喷粪人身攻击的事迹,拜托你了,ok?

[ 本帖最后由 不再搞搞震 于 2008-7-29 11:41 编辑 ]
发表于 2008-7-29 10: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doo 于 2008-7-28 23:13 发表
上次叫你b去医院去了没有啊,
又想shit吃了是不是


各位,这个算不算喷粪?
发表于 2008-7-29 10: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doo 于 2008-7-28 23:21 发表
听说你b已结了婚,孩子也有了,
怎么还这么不要脸
回复楼下:自己不要脸就算了,给你老爸留点脸。
说溜你这条狗,怕侮辱了狗啊


这个算不算人身攻击?
这个算不算喷粪?
别人怕你满身臭气熏天我可不怕,怕的话早就掩鼻而走了。
不劳你问候哈,早就跟你说过了,你没那资格,你还是趁早别自作多情。
发表于 2008-7-29 10: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看你在“王阳明与和平”对和文化及“大和文化”的研究,让大家乐呵乐呵.
“和文化?小日**本的文化?
相信问街上10个人会有9个人这么想。 ”


我告诉你我不仅今天踢你,往后我还找你茬。你充教授发表高论前最好开开百度或是放放狗,别尽拿出些贻笑大方的东西来丢人现眼。
发表于 2008-7-29 12: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来到了前线...........
发表于 2008-7-29 13: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doo 于 2008-7-29 00:10 发表

你不是很喜欢看热闹吗?不看了?
身为版主,管理人员,不端正论坛之风,除无耻之流,
反而起哄浇油,可以吗?

如果因为他乡的流水账让VDOO前辈有所看法,他乡在此道歉!
关于(王阳明与和平)这贴,你们的的精彩辩论让社区人都钦佩,这是事实!他乡很想参于辩论,但这是很学术的问题,他乡自认浅薄,只能在一旁学习!对于学术性的辩论,谈不上是论坛歪风!正好说明社区人才济济,可供更多人学习的榜样!他乡也说过很是欢迎学术性辩论,甚至社区也是无任欢迎!但请别人身攻击!谢谢!
至于搞搞震前辈与VDOO前辈的拍砖,或许是你俩本身存在个人分歧!本来一个很好的论坛性问题,非在塞在人身攻击上,而不是站稳自身观点来正视问题,这让看客与学习的人感到惋惜!!
他乡为自己的无知再向VDOO前辈道歉,希望前辈继续发扬学术辩论之正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5-2 15:44 , Processed in 0.015714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