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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41624

恶势力打老百姓血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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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6: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光说是没用的,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怎么做
发表于 2011-10-16 17: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的和谐 您的帖子长度不符合要求。 当前长度: 11 字节系统限制: 15 到 25000 字节
发表于 2011-10-16 18: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丽思幸子 于 2011-10-16 18:05 编辑
回复  441624

法律适用:征地行为发生的时间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拿现在的政策去套用原来的征地行为。 ...
luanlai 发表于 2011-10-16 15:05

问题是这地原来有没有合法征得,如没有合法征得,等同于原来征用是无效的,那现在征用就得用现的政策及实质价值来协商解决,如该地块当时政府没有合法征用,一直存在争议,你就算是从政府某部门“合法”得来,也属是违法得到,不合法的。
政府部门是合法的,但不代表他们所做的事是合法的。
记得几年前,某个著名企业跟县政府签订了一份招商引资协议,写明该企业用电是优惠用电,而该企业事实上却是没有得到优惠条件,原因是电力部门是企业,当地政府行使了没有管辖权的权力,些协议属无效了。同样的道理,政府如对上述地块属无使用权而把该地块转让给了现在的所谓业主,你能说原地块业主没权阻挠施工吗?
发表于 2011-10-16 18: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uanlai 于 2011-10-16 18:12 编辑

回复 83# 丽思幸子

“你就算是从政府某部门“合法”得来,也属是违法得到,不合法的。”

那要怎么才合法?合不合法难道你说了算?
从目前的情况看,纠纷双方并无直接法律关系。政府是否违法征地,要由法院来判定。
发表于 2011-10-16 18: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楼主不是当事方,我也不是当事的另一方。
我坦白说,我看到朋友的情况真是一肚子气啊,朋友也憋屈啊。 ...
luanlai 发表于 2011-10-16 12:35

这事是不是你朋友不是本村人,而购买了某个原村民的房子,现在想拆旧建新,这问题如从法律解度来看,你朋友还真的有麻烦,因为他不是本村人,没有拥有此地块的使用权。只能跟原转让的村民搞好关系,由他出面从建。当然,一般情况上,不得罪边上的人,大家都是闭个眼就过去了。
发表于 2011-10-16 18: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uanlai 于 2011-10-16 18:16 编辑

回复 85# 丽思幸子

我朋友不是购买本村人的,就是80年代的自建房。我已经多次说一切手续合法了,就是村里几个年轻人想敲点钱而已。考虑到多种因素,才暂时没动武的。再来纠缠,看来只有先通知警察,然后打残几个才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1-10-16 18: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 丽思幸子

你到底懂不懂土地方面的法律啊?
发表于 2011-10-16 18: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丽思幸子


    你是法盲!这是什么理论。
luanlai 发表于 2011-10-16 18:08



   你说我是法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说的是不是存在的事实,争议的二方肯定都认为自已是有理,你不认可我的理由,说我是法盲,而你想下,你的言论别人会不会认可你呀,不认可你的情况下,别人是不是也会说你是法盲呀。
另一方是你的朋友,而我只是一个跟二方都不认识的好理闲事的人而已,你没有必要对我这么激动的。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至于是不是有理,是不是对的,我也不敢保证。
发表于 2011-10-16 18: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丽思幸子


    你说的话就是强词夺理的,毫无法律依据,根本站不住脚。
发表于 2011-10-16 18: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丽思幸子

你到底懂不懂土地方面的法律啊?
luanlai 发表于 2011-10-16 18:16


这关系到很多,并不单单土地法了,你懂你谈下,别上火,大家只是谈讨自已对事件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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