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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陈庚生

[转帖] 俐源镇村官打击报复村民,报案后公安局迟迟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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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22: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啊.
发表于 2013-10-4 23: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不明,不好评论,望补充
发表于 2013-10-5 12: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几年因为李田有矿产需要开发,村干部强行占用村民的山和田地开发,曾有村民不同意占私地开路也给村干部打断了双脚,此事听说也不了了之,得不到公平的对待。上次矿产开发关系到一些县某局领导、镇某些领导与村干部勾结。
发表于 2013-10-5 2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处理。
发表于 2013-10-7 18: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这都什么社会啊!太让人寒心了。
发表于 2013-10-8 11: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果无因,难以让人信服吧。。。LZ还是客观完整地反映出整件事情来才好。
发表于 2013-10-8 11: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和平公安 于 2013-10-8 11:46 编辑

[新闻速报] 村民被村干部实施故意伤害 警方目前全力开展缉捕工作
2013年9月16日晚,我县浰源镇李田村村民黄国伟被本村村干部黄胜伟纠集人员实施故意伤害(简称“9.16”案)。案发生后,网友“李田人”分别在天涯社区、米线社区及本地主要社区、论坛等发贴,并附上本人被砍伤后的照片,帖文称:公安机关至今未予受理,并主观认为公安机关及党委政府偏袒对方,没及时将涉案人员抓捕归案。现将案件基本情况、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澄清如下:
一、浰源“9.16”故意伤害案基本概况。
2013年9月16日晚上22时20分许,浰源派出所接到110转来警情称:浰源镇李田村一个叫黄国伟的村民被本村村干部黄胜伟纠集人员实施故意伤害,致受害人双脚被砍伤。接报警情后,派出所及时组织警力前往事发现场,开展警情处置工作。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黄国伟双脚膝盖以下被刀砍伤,头部被硬物砸伤,民警即协助医护人员将其送往医院实施救治。鉴于案情重大,派出所民警立即将此案向县局刑警大队作了汇报,随后,刑警大队指派侦查员、技术员及法医等赶赴该辖区,指导及协助浰源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及现场勘查等工作。
二、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经调查走访、询问受害人及目击证人等,初步确定俐源镇李田村人黄某伟(男,1973年9月2日出生,浰源镇人,系李田村村干部)、黄某城(男,1984年9月出生,浰源镇人)、黄某庆(男,1983年10月出生,浰源镇人)为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及时将3名直接实施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连夜组织开展上路设卡拦截及外围缉捕工作,但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已畏罪潜逃,当夜的缉捕行动未果。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按照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做好案件的后续工作。刑警大队还派出侦查民警及法医等,前往广州市陆军总医院,对在该院治疗的受害人黄国伟进行询问取证及对其伤情进行检验鉴定等,固定好相关证据。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打算及措施:
此系一起犯罪事实清楚,作案对象明确的刑事案件,案发当晚,公安机关便做好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抽调由刑侦民警及俐源派出所组成的专案组,全力开展“9.16”案件的专案侦查工作。鉴于3名作案嫌疑人在案发后已畏罪潜逃,公安机关已将直接实施故意伤害的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一段时间来,专案组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工作,并利用各种手段力争尽快将3名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同时,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及3名在逃人员的主要落脚点等,以便公安机关尽快将3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将他们绳之以法。目前,各项追逃及案件后续侦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2013年10月1日
和平县公安局新闻办公室
(链接:http://42.121.118.228/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339&fromuid=22860



发表于 2013-10-8 13: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人后台很硬啊估计
发表于 2013-10-8 22: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浰源热水多刁民
发表于 2013-10-8 22: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野蛮的地方多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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