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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阳明中学擅自准假在校学生一学期,失学游泳,溺水身亡,学校是否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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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01: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明知是危险行为还去做,责任自负。如果做了其它行为伤害了别人,是不是也要学校负责????????
abc654321 发表于 2011-10-16 20:53


15岁的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的人,他们没有能力责任自负,出事了就必须是某个过错方或是他们的监护人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在学校发生打架伤人,学校还真的要负责。
发表于 2011-10-18 0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长有相当大的责任,学校不是保姆啊,自己肚里出来的都不好好教育,怪老师?孩子的教育问题,家长一定要配 ...
望月 发表于 2011-10-16 14:58

学校虽不是保姆,但却是学生在校时的人身安全管理者,有比保姆责任更大的责任。如学生在校发生人身伤害事件(没有民事行为的末成年人)学校的责任大于家长的责任,因为学校是不准许家长在校内实行监护人的实质监护权的。在校期间的末成年人的临护权事实上就转移到了学校里。
发表于 2011-10-18 07: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长不是把责任推给谁的问题,是要求学校承担某些责任的问题,从末成年人在校学习期内,学校采用违法方 ...
丽思幸子 发表于 2011-10-18 01:42



    你怎么肯定学校的做法就是违法的,你说的就是合理的,太主观了,要客观分析事情,学校在学生出事情后能够人道主义给于一定的经济支持已经做的很好了
发表于 2011-10-18 07: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15岁的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的人,他们没有能力责任自负,出事了就必须是某个过错方或是他们的监护人承担 ...
丽思幸子 发表于 2011-10-18 01:56



出事了就必须是某个过错方或是他们的监护人承担[/fly],这个说发的正确的,所以家长就应该完成承担责任,学校是国家的唯一的教育机构,什么事情都要跟学校算的话,教育机构跨了,没有了教育,以后人类靠什么来进步????????????
发表于 2011-10-18 0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没有土地的农民


    因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就要追责。
发表于 2011-10-18 12: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一些人,自己好好想想,学校会未经家长同意而劝退一个学生吗?会未经家长同意而让学生休假一学期吗?现在的通讯条件那么发达,学校会一个电话或一个信息都没给家长吗?我就不信~~~
发表于 2011-10-18 15: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在热烈讨论,说得再多也没用的,出事方走司法程序是最公平的。
发表于 2011-10-18 15: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练思塔和练科研是同一个人么?
发表于 2011-10-18 15: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教处主任练某
此人就是练科研么?
发表于 2011-10-18 19: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望月 于 2011-10-18 20:01 编辑

学生经常不来上学,学校要求写好请假条是对的!不然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家长哪去了?家校配合才能把子女教育好的。有些家长要打麻雀,老师电话都不接!责任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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