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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天哥

林寨下镇古村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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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快古村建设 迎接世客会召开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天哥 于 2010-8-17 22:09 编辑

己丈量的坼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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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天哥 于 2010-8-17 22:11 编辑

己丈量的坼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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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人民群众认识到亊实  一切工作都会顺理成章地落实   林寨古村的征地拆迁  只用短短一个多月  房屋占地建筑面积约2000平米  面积约5500平米    这是县内坼迁工作较快的阳光工程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大一幢一层有500多平米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天哥 于 2010-8-17 22:27 编辑

林寨古村旅游景区利益分红分配
试行实施方案
    古村落旅游景区开发是一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有力地推动我镇经济发展,带动人民群众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也是弘扬林寨客家文化的具体表现,为使古村旅游景区顺利推进,让全镇各个村居委会、拆迁征用土地的农户、古屋户主能得到实惠,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古村旅游景区分红分配试行方案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分配原则:100%
投资商67% (含经营成本、税收)
固定古村维护发展基金20%
镇村各级管理费5%(镇2%,村3%)
古村占用面积3%
古村范围内人口5%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级管理费5%
其中镇府管理费占2%,
各村3%
分配原则是:兴井、石镇二村按1:1计入分配,
楼镇、石江二村按1:0.5计入分配,
新兴、明星、中洞、山前、严村、杨洞、居委会等8个单位各按1:0.25计入分配,
(即总共按5个股份计算各自所得占06%)。
景区内古村占用面积为3% 。
1 凡属古村景区范围内纳入文物保护的,按实丈面积计入分配,即:1:1
2 凡被古村落建设中所征用土地面积,拆迁房建筑面积(平方)按建房占地面积计入分配。
人口占5% 。
景区内人口是指石镇村、兴井村、楼镇村、石江村桥背片村民,以当年12月30日户籍登记的农业人口的数据为准,计入当年分红分配。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估算
如:按当年门票收入1000万元计算(除投资商经营管理所得款项)其余13%的分配是:如下:
一、即:镇府可获得管理费:20万元,
二、兴井、石镇两村各获利6万元,
三、楼镇、石江两村各获利3万元,
四、其余村、(居委会)各获利1.5万元;
五、景区征用各类用地面积共计获利30万元,
六、古村人口共计可获利50万元。如按7000人口计算,当年每人可得到710元。
发表于 2010-8-18 13: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点阳光我就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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