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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来自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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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 17: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和平新嫁娘 于 2008-1-2 17:53 发表
还是要支持一把,顺便报名做这样的老婆


LS的好久不见了,好像很久没见你上来灌了
发表于 2008-1-2 18: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仆街,这样都行~!~!~!~!
发表于 2008-1-2 20: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你也得行,不然就罚你做你人家的老婆~~
 楼主| 发表于 2008-1-2 21: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ter 于 2008-1-2 20:57 发表
不行你也得行,不然就罚你做你人家的老婆~~


严重支持LS的说法
发表于 2008-1-2 22: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2 23: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日,这样的待遇,变性手术的生意不是火了。。。
发表于 2008-1-2 23: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又不去,男人中的败类.呵呵
发表于 2008-1-3 00: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ter 于 2008-1-2 20:57 发表
不行你也得行,不然就罚你做你人家的老婆~~

我是男的,嫁给他,他也不要吖~!~!~!
发表于 2008-1-3 0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崖想劳二喜旅游 于 2008-1-2 21:12 发表


严重支持LS的说法

你怎么个支持法吖~!炮手~!~!~!~!
发表于 2008-1-3 09: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男人真命苦,要真是这样。我投资做庙,一定很旺。按每个光棍100元收,哈哈~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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