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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徐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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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4: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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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4:2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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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4:2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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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4: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
LZ拾金不昧的精神是件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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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5: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hklj 于 2013-8-10 15:13 编辑

笑不来春风,笑来了雨
发表于 2013-8-10 15: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公道话,不要因为在社区里吵了几句,就老是回贴打压人。拾金不昧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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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5:2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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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5:2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身份证就应该能找到失主啊,就算他不在身份证的地址,在哪里住的也应该认识失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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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5:3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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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5: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徐福生 发表于 2013-8-10 15:34
不找了.我又不是好人.捡到的钱自己拿去潇洒.又没有后顾之忧

如果此事就到此为止不找了,那我相信你是为了博出位的了。希望你能顶住浪尖,将失物交还失主。至少,将这次好人做到底,以后不做好人。
孰是孰非{:soso_e113:},楼主自已是成年人,自己把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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