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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dadejiba

和平的公积金到底是自己的还是公积金办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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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7 21: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让他们二个对上了,唉,
发表于 2010-10-18 01: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装修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退休;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四)下岗职工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或封存时间达二年以上;

  (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七)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30%;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符合任何一条可办理,如不办,建议来硬的,
发表于 2010-10-18 01: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以上楼主们的对话.发现老A还是挺实在的人.有一说一.事实证明一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10-10-18 01: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建议大家用“(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把钱拿回来。
发表于 2010-10-18 08: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下。。。。
发表于 2010-10-18 09: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LZ状告和平社保局不作为
发表于 2010-10-18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公积金难取用,在其他城市也存在此问题,我有个亲戚在公司上班时参加了公积金,离职后没上班了,想要取回自已的1000多元,难上加难了办了N次都没办好,最后干脆就不要了
发表于 2010-10-18 09: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国家又开始强行交公积金了,我个人是极不情愿参加的,白交钱的事谁愿意去做?
发表于 2010-10-18 09: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说是河蟹社会~~看来不和谐~~~
发表于 2010-10-18 10: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敢情楼上的某位是政府的人员,严重支持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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