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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社会主义好

[公告] 局长被双规的帖子那去了??被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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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8: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坝软件提醒你,此贴含不健康内容,现已屏蔽。

官话:你们这一小戳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企图颠XX政XX。
发表于 2009-6-13 18: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和平骄子 于 2009-6-12 21:19 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有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等証實了再言論自由.否則就要吃官司:誹謗罪,
支持老A.
发表于 2009-6-13 18: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社会主义好 于 2009-6-13 14:38 发表
快了。。请大家相信我!!

要求删帖的是不是建设局上班的啊?。。。这么维护单位形象??张当上局长,在他的产业:鑫海餐厅大肆请客。。。不少属下的去拍马屁。。

这个,这个嘛,局长落马自是没有雪中送碳的,而局长上马却只有锦上添花的,这年头,打狗都得看主人,现在国际社会都在讲啥民主啊,和平呀,狗屁,美国不是一样横行无忌吗?再说了人家当下属的不是说拍不拍先。你不去你好意思吗????不说啥拍马屁,人际关系要的吧?不一起坐坐那来的人际关系哟
发表于 2009-6-13 18: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不能发就去河源论坛发了!呵呵
发表于 2009-6-13 19: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正不怕影子斜,有什么事不敢拿出来讲的呢,怕得罪人。
就好像以前广州新闻频道的陈sir那样,有乜讲乜。。。。
发表于 2009-6-13 23: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正声明

  1.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所看发帖内容与本人没有任何关系,回帖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回贴是本着“利人利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
  3. 本人不认识本文作者以及所有跟帖者,更无意与之产生任何的联系,所以作者和跟帖者触犯刑律,法律,纪律,军律,企业律,等一概与本人无关。
  4. 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5.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6.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也不适合玩躲猫猫、扑克牌、做梦等一系列游戏,也没有自行坠楼动机,更没会引起心跳骤停的疾患。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7. 本人是中国人,但从未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任何参政议政,无任何政治倾向。 所以其言论只是代表个人,如果此贴造成了误会,皆可理解为误会。

8、 看帖者请于24小时内自觉、主动、完全忘记。

8、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发表于 2009-6-14 00: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建筑工 于 2009-6-12 22:38 发表
为防止以后再发生不必要的删帖,首先社区要加强对网民跟帖的审核,防止恶意跟帖或无厘头式的拍砖。我看看龙川论坛,网民素质比和平好多了。



照你说,干脆装个绿坝好了。···························
发表于 2009-6-14 12: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等调查清楚,我的头发也花白了啊,看来这情况我得下辈子再看了。
发表于 2009-6-14 13: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说言论自由
屁话
发表于 2009-6-14 17: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798384761 于 2009-6-13 01:17 发表
以我的心胸我不想骂你,无官不贪?你这是放屁!你知道什么叫官?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对你说:共产党是执政党,无官不贪?可以有言论自由,你是FLG?

覺得你該搬去香港青山住,那裏的空氣和環境都很好,適合你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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