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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phao555

[转帖] 爱情真的抵不过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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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21: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转帖转帖转帖转帖。
发表于 2011-4-23 2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是那男的,什么叫海纳百川都不知道,我要是那女的我就不跟她了,
买房是男人事虽然不是这样子说,但总的还是这样说,儿子生下来姓女的姓你愿意吗
发表于 2011-4-26 07: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潇叶大方…最近有没有活动啊e
发表于 2011-4-26 08: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好了嘛。。。
发表于 2011-4-26 11: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668


    这么会说话。
发表于 2011-4-26 11: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用小夫妻二人的名字哇,再沟通沟通,拍了二年应该有感情吧,散了可惜呀。
发表于 2011-4-26 1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应该主动一点。
发表于 2011-4-26 11: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何平


    现实,这就是社会的现实。
既然女方父母都说贴10W当嫁妆了,那为什么不在买房的时候就各自出首付。
发表于 2011-4-26 13: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不是脑残啊?未过门的老婆家白送十万大洋加装修都不要,即使没有这些,房产证上写老婆的名字又怎么样呢?楼主你是打心里没想过给你老婆幸福啊!这样的男人没担当,不值得嫁!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父母都是要孝敬的,不是写上父母的名字了你就孝敬父母了。再说了,即使有一天离婚了,也不是就因为房产证是老婆的名字就归她一人啊,你们在办房产证前先办结婚证,这不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吗?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还指望你能带给你老婆幸福?瞧不起这样的男人,小屁孩一个。
发表于 2011-4-26 13: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楼主,原来是转贴,骂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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