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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火碎片

[公告] 烟火请求辞去版主职务,并注销此ID(离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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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3: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烟火也好,花花也罢,别离开啊,我们都舍不得你呀
      留下来吧
发表于 2009-4-7 13: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09-4-7 14: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走了,正如我风风火火的来,不带走一片漫骂声,也要带走一把笑容满面的泪水!
发表于 2009-4-7 15: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你不能在那里种菜太多啊,要回社区里开花才行
你看你看,多少人等着你
发表于 2009-4-7 16: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来
发表于 2009-4-7 19: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冇安乐。
版主沤成员的气,上级沤下级的气……连自己生的子女都要沤子女的气!
发表于 2009-4-7 20: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申请了该版块,就以实为本,慢慢做起,不断向交友探索(虽然不晓得是否狼还是羊,我想按花花的性格就算是狼你也该是猎人了吧 )。作为社区交友版的一把手,更应该为社区奉献本分,竭力为交友工作尽赤子义务,报答楼上对花花你的挽留以及厚爱,才无愧于社友的重托。不过,作为一把手追求的目标,就要努力使自己做到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
发表于 2009-4-7 21: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交友版,社区友友们才觉有快乐, 有烟版在论坛跳跃, 大家才感到开心啊.
发表于 2009-4-7 21: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还没满月吧,他娘就跑路了
发表于 2009-4-7 21: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这么好的地方都要离开,你的人生将错过很多美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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