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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23www

听说彭寨医院、县医院也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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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123www


    扶起那个摔到的也是救命,但是我绝对不上报,但也不扶,因为我怕行“衰”!
发表于 2011-11-29 10: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县垃圾医院,据说合水有一小孩收给划破很深,给县城医院医疗,医院却给给涂药水包扎没消炎,4天过后手指发炎红肿,紧急送到广州医院后医生说没有得到最佳的医疗时间,手指要切掉,和平医院很黑没点医德!
发表于 2011-11-29 13: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个郭美美后,谁还会出来捐血?
发表于 2011-12-1 21: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具体分析,伤情重,各医院按医疗操作规范处理是无责任的。
发表于 2011-12-1 21: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食多少米,有时候真的要看老天爷,想靠那一帮共铲镗的企业来救命,不太靠谱吧??
发表于 2011-12-1 22: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体????= =!  是划破手臂很长一条伤口,事发地离医院几十米,是抢救最佳时间,至于输血,他们家人难道都不是同血型?小孩的输血量较少。最多也就截肢手臂,没想到发展这样,三家医院都有问题。
发表于 2011-12-1 22: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技术--医疗道德--医疗体制--医疗法规--医疗设施”相对应之“疾病转归--社会规范--上送管理--病患述求--诊疗常规”永远是矛盾的统一体。医生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风险,在医疗体制--医疗法规--医疗设施等社会硬件没有保障的现在,所产生的后果,也只有社会或民众承担,想来现在的我们山区医生,只是比一般的民众多一点医疗专业知识的民众而已,所以也就有了如此这般的所谓医疗纠纷,不明智选择医疗机构,不认真对待病情,不遵从医疗常规的病患家属,是医疗事故产生的根源,医药不分,利益至上的制度,是产生医疗事故的根源!当药物凌驾于医生的技术上,病人也就不是接受医生对症的诊治,而是接受药物利益的治疗;这点,是目前我们整个医疗系统的悲哀,也是民众的悲哀!
发表于 2011-12-2 12: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悲哀,老百姓捐了血医院高价卖~
有些药费竟然是出厂价的几百倍,经销商与医院医生分赃,老百姓真的伤不起了~~~~~~~~
发表于 2011-12-2 13: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悲哀,老百姓捐了血医院高价卖~
有些药费竟然是出厂价的几百倍,经销商与医院医生分赃,老百姓真的伤 ...
我的绝 发表于 2011-12-2 12:26



       老百姓无偿捐血,医院高价麦出,这样说来医院真的是很犯贱~~没医德~~~{:soso_e111:}
发表于 2011-12-2 13: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血库怎么会没有血的呢?那就不要叫血库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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