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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UAN-13888

[求助] 震动(番禺)广东·震惊(河源)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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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9: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
abc123 发表于 2011-4-22 09:31

现在就是死者家属就是要求当地政府尽快给出结果好处理后事呀,这种请求你认为过份?你认为不应去打忧当官者?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9: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民事案件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abc123 发表于 2011-4-22 09:31

村委及镇委十几天没人理没人采,找他们的主管上级找错了?
发表于 2011-4-22 09: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还是倾向于租房那方无责任啊。。法律不能这样做的。。公平对待任何人。不能因为弱者而倾向于弱者。马加爵还是弱者呢,难道楼主要马加爵无罪释放?
某消防部门领导还对家属讲大火过后还要我们家属赔偿房屋?,不是已经说明是租屋方的过失造成的火灾了吗?你认为不是了。那可以自己举证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9: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理性了。你怎么就可以认定不是租屋方造成的损失呢?啥事都有可能发生啊。。且出租屋完全是租屋方在手。。  
同样的道理,结果没有出来前,你就认为房屋电线不会存在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9: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为止,当地村委及镇委没有去慰问过一次家属,更没有给予过一分钱的慰问金,试问,政府这样做对吗?
发表于 2011-4-22 09: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q520 于 2011-4-22 09:46 编辑

从楼主的文贴以群发表论文字看,感觉现在是“权力与人脉的较量,到最后才能取得结果”据楼主说,当地屋主有一定影响力,对民工一层人不屑一顾,而有关部门因为屋主的影响力不好给一个不相干的人给予“比较客观公正”的说法,更别说“申张正义”了。让人感觉,政府职能有时就是为有钱人为有权人服务的,在有我表势的人面前,法律几乎是个摆设,除非你也有公有势,就在那法律文字上较量了。(即使你去告没有关系背景又没有文化又请不起律师,好难体现法律对你公正,最后事主只好求助人,通过人脉等施加压力,进行权力与人脉的较量,或者说试着能不能得到某些帮助。这件事情本身看你如何介定,有的人当一种灾难当命不好过去了,有的人会延伸到“客观问题、法律责任、有限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9: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天灾人祸,政府第一时间参于是政府的责任,请问“abc123 ”,就现在的死者家属找当地政府处理是找错了?
发表于 2011-4-22 09: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没证据证明是房屋电线出问题?电线有啥问题。有也是老化。。那就证明是老化呗、、

但也不能排除是租房者电器使用超过负载造成的火灾啊。。

电线是死的。人是活的。大多数的火灾是人祸。。

不要说我冷血。。我公平对待任何一个人。只偏向有理那方。。
发表于 2011-4-22 09: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现在的社会,好象有钱有权可以影响“法院”工作似的,只要你力量够强大,能将白的给你整成黑的,甚至于高院某领导可以昨天跟情人睡了一夜,今天让跟情人打官司的人输了,只是连夜修改法律的可能性大不大呢?那要看你的权力能力是不是可以那样做了。感觉人吃人的社会!!!
发表于 2011-4-22 0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天灾人祸,政府第一时间参于是政府的责任,请问“abc123 ”,就现在的死者家属找当地政府处理是找错了? ...
YUAN-13888 发表于 2011-4-22 09:47



  我还是那个观点: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需要法律援助。找司法局的法律援助。。 找消防要证据!!找区、市政府干啥?我要是领导。我一定不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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