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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陵螺

再答红酒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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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21: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无语
发表于 2009-9-22 2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沙龙新版规>
4.严禁任何形式的谩骂或攻击他人人身权利之类的回复;
(严禁太绝了吧?!)
发表于 2009-9-22 21: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狠话也要说。。骂人的也可以的。。但要有文化。。不能乱骂。。。
<文学沙龙新版规>
4.严禁
改为:任何形式的谩骂或攻击他人人身权利之类的慌糖回复;适当就好!
发表于 2009-9-22 21: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进出很自在,何必惺惺在作态。
发表于 2009-9-22 21: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只能说实在可惜了!
两位都是对文字极其认真的人,都希望能善待文字。为此,我相信纵争论激烈,彼此却绝无恶意。
但一如陵螺先生前言,亦并无甚可惜,缘分而已。
发表于 2009-9-22 21: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退出与不退出,都是一句话而已。想来陵螺先生还不能适应这里的氛围,如与某人意见不合,我觉得大可对其不理不睬:想我退出,没门!
不过话说回来,那红版主虽然经常在鸡蛋里挑骨头,但也应绝无要追别人走之意。
纵观社区经常露面的朋友,如若要寻一个讨论文法之人,我觉得红版主绝对是第一人选。如果我哪天这方面的兴趣来了,非要缠住他不放!

祝福要走的朋友,祝福留下的朋友!
发表于 2009-9-22 22: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井言之有理
发表于 2009-9-22 22: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阿天哥谁?  王勃,又是谁?如果王勃上网就好了
发表于 2009-9-22 22: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语说文章千层皮任人剥。
发表于 2009-9-22 23: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想起一句话: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对于评论,大可不必较真,
好的,感谢它的赞美;
不好的,更要感激它,
因为它会让你进步。

至于作为评论者的我们,看来也不能无所顾忌,
网络是自由,但作者是真实的,
我们要就事论事,就文论文,尊重作者

愿文学版块越办越好,多探讨,少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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