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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1: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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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16楼荷老师的精彩见解.
[[直销管理条例]] 是在2005年12月1日实施. [[禁止传销条例]] 是在2005年11月1日实施.
正象荷老师所述,直销业是减轻中间运作成本,是一种新式的商业销售模式, 按照国际直销模式方法及中国直销模式惯例, 一般是多层次销售与多层次计酬方式去运转. 这种模式实行销售多样化,营销商员工计酬也多样化,基本上是送货上门,服务到家, 但鉴与中国直销市场才刚起步不久,很多程序缺发经验,国家鉴管没法到位,从而出现直销业很多混乱状态,国家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角度考虑,故在直销法中规定直销厂家新的审核条件,规定了有关职能部门鉴管程序,并且规定了新的销售模式,新的计酬方式等, 还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特别规定了直销与传销及变象传销的界线, 如有上下线计酬的一律按传销论处. 这些规定是否防碍直销业的发展? 国家只有在维护社会安定的前提下慢慢去摸索去总结直销经验,过后也会去适当调整有关法规, 总体来说 [[直销管理条例]] 与 [[禁止传销条例]] 这二部法规比起1998年4月份国家实行直销与传销一刀切禁止等做法己进步很多了.
中国的直销走向如何? 国家何时才会调整直销法有关条文? 想在直销业方面去发展的朋友们,应以目试待.
[ 本帖最后由 关爱健康 于 2009-1-15 21:5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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