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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诚心

大家谈谈做直销业务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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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9: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中国直销前景的展望,更重要的是掌握好直销下一步开放的政府思维路径,从而做出前瞻性的战略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快人一步,占领先机,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荷塘月影老师发言很好.
发表于 2009-1-14 20: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关爱健康 的帖子

过奖..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吧.
个人认为对中国直销前景,直销市场由于其固有的特点,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但也有其固有的优势。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在《直销在中国》一文中,详尽地讲述了直销的优势,这种优势,成为了全球直销市场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动力,这也是中国直销市场今后发展的动力所在。尽管目前我国对多层次计酬制度进行了限制,但这已经成为了世界发展的主流。随着直销市场的日渐规范与直销市场的逐步放开,我国直销市场将会逐步与世界直销市场接轨。当直销的原动力得以全面发动的时候,也许中国直销市场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直销立法现在还只是开始不久,有可能每年都会做出进一步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同样会存在着两种可能:市场越规范,修改后的开放尺度就会越大;市场越混乱,修改后的开放尺度就会越小,甚至会比现在开放的尺度更小或者重新闭上开放之门。而对于直销的利弊,则可以视为一柄“双刃剑”,优势的发挥将促进市场的发展,弊端的显露则会影响市场的存亡。“双刃剑”的剑锋所至,也许09后更会影响中国直销下一步的开放路径,从而决定中国直销前景的走向。市场规范的运作,才是中国直销前景最大的保障。用正面观点来看中国直销前景,更重要的是我们用辩证的观点来看直销经营的本质。希望中国直销业务有好的开端和最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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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20: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关爱健康 的帖子

过奖了.我是读管理学的.所以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
对了.游客行还是我的前辈,我想他对这方面应该有更多的认识与了解.

[ 本帖最后由 荷塘月影 于 2009-1-14 20:37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4 20: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荷塘MM好专业哦!你们继续。。。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22: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层次销售与多层次计酬是否合法性己成为直销业争议较大的一个焦点.  国家在直销法成立前己广泛调研过, 为了调控直销市场的风险,保证大部直销从业人员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中有了明确规定:

    (一)   作出直销与传销或变象传销的明确界线.
    (二)   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教师,医生等不得从业直销事务.
    (三)   直销厂家应负责下面从业直销员工的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用.
    (四)   从业直销人员需凭培训合格证上岗. 并规定从业直销人员的营销范围.
    (五)   规定直销途径:   出厂货物-------到专卖店[有专职上门销售服务员工]--------到消费者手里.
    (六)   取消原来直销业多层次计酬方法, 改为出厂价----专买店----消费者价.  专买店是直销厂方的代理销售商,其报酬只得消售总额的%6计算,  店中管下的销售员工最高只得消售额的百份之三十,作为直销厂家支付劳务费用.
     还有很多很多规定,在这不一一阐述.  比喩如直销厂方与专买店及销售员工有意骗消费者,或又搞多层次计酬的,作了相应的经济罚款措施,严重的还要受到有关刑法制栽.

      综上直销法规,是否符合我国直销业的国情? 现在又有多少直销厂家实行了直销法的制度呢? 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管理到位了吗?  很多至今还是一个谜, 故在这奉劝想搞直销行业的朋友,在先了解直销厂家的信誉资质等同时,还应了解有关法规及直销业在中国市场的走向,三思而后行,最后才可决定也,

[ 本帖最后由 关爱健康 于 2009-1-15 09:09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5 1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关爱健康 于 2009-1-14 22:20 发表
多层次销售与多层次计酬是否合法性己成为直销业争议较大的一个焦点.  国家在直销法成立前己广泛调研过, 为了调控直销市场的风险,保证大部直销从业人员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中有了明确规 ...



尽管我们国家加大了对非法传销打击的力度和《直销管理条例》已经出台和实施,但是眼下还有不少人在打着直销的幌子招摇撞骗。在《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了两方面,一个是政府部门要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再有就是社会对我们的举报监督等等..比如某某品牌是不是传销,到底这些品牌是直销还是传销呢?我们怎样才能一眼就看出来谁是传销,谁是直销?有了新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就能很容易区分出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因此严格立法,也是为了保障百姓的利益。也是中国直销行业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它标志着中国直销法制化监管时代的到来。只有这样,今后合法的直销才能给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从05年开始,(不知是04年底还是05年初了,这个不肯定.忘记了.呵..)我国国务院制定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吧,首先,是正确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业发展的需要。直销是众多现代经销模式中的一种,这种经销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这种经销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性,直销人员也具有分散性的特点,所以,极容易引发一些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损害广大消费者和直销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加之直销这种经销方式进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公众对直销的认识也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区别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相对薄弱。因此,制定一部能够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既符合我国国情,而又内外一致的直销法规,对直销业正确引导、趋利避害、稳步开放、规范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是履行入世承诺的需要。根据WTO入世承诺,我国从2004年底取消对外资在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领域设立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并制定与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相符合的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规。这里所称的“无固定地点销售”,其主要形式之一就是直销。作为国际社会间一个负责任的成员,中国政府一向十分注重履行自己的对外承诺。制定条例正是我们履行上述承诺的一个重要举措。
发表于 2009-1-15 10: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直销,大都是用自己的个人信用和人际关系去换取钱财,我认为是不可取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18: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荷塘月影老师精彩的见解.

         敬请直销朋友来发言吧,特别是高层直销领导朋友们,也来这里分享一下成功历程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21: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16楼荷老师的精彩见解.

        [[直销管理条例]] 是在2005年12月1日实施.  [[禁止传销条例]] 是在2005年11月1日实施.

         正象荷老师所述,直销业是减轻中间运作成本,是一种新式的商业销售模式, 按照国际直销模式方法及中国直销模式惯例, 一般是多层次销售与多层次计酬方式去运转. 这种模式实行销售多样化,营销商员工计酬也多样化,基本上是送货上门,服务到家, 但鉴与中国直销市场才刚起步不久,很多程序缺发经验,国家鉴管没法到位,从而出现直销业很多混乱状态,国家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角度考虑,故在直销法中规定直销厂家新的审核条件,规定了有关职能部门鉴管程序,并且规定了新的销售模式,新的计酬方式等, 还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特别规定了直销与传销及变象传销的界线, 如有上下线计酬的一律按传销论处.  这些规定是否防碍直销业的发展? 国家只有在维护社会安定的前提下慢慢去摸索去总结直销经验,过后也会去适当调整有关法规,   总体来说 [[直销管理条例]] 与 [[禁止传销条例]] 这二部法规比起1998年4月份国家实行直销与传销一刀切禁止等做法己进步很多了.

          中国的直销走向如何? 国家何时才会调整直销法有关条文?  想在直销业方面去发展的朋友们,应以目试待.

[ 本帖最后由 关爱健康 于 2009-1-15 21:51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5 21: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会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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