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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1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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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倡议书
火灾猛于虎。中山“9•16”牛仔服装直销市场火灾事故和深圳“9•20”舞王俱乐部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火灾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和义不容辞的义务。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场所提出以下倡议: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所有人员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酒店、商场、市场,工厂,企事业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要坚持不懈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建立起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强化消防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会检查发现火险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会自救逃生。真正做到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支持消防。
四、全民齐心协力做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
1、严禁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要马上拆除;严禁未经行政许可而擅自开业经营。
2、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货架、物品、货物和杂物;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
3、要经常检查电器线路,严禁无证电工进行安装、维修电源线路;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安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电器产品;严禁电器超负荷运载。
4、市场、经营场所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人员。防火安全责任人要对市场铺(档)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要切实做好检查防火工作。
5、各类市场、经营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足够,并放置在显著位置,明确专人管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要显眼,消防应急照明等设施要齐全。要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做好经常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消防水源充足,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6、各类市场、经营场所内严禁出售或储存汽油、煤油、石油气、打火机、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煮食、住宿、烧香拜神、使用明火。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全区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不断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素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让我们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群防群治,防火保安全,为共建”平安和平,和谐和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和平县伟业消防器材经营部
2008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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