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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生水起

[讨论] 关于一些个人观点的阐述(请往日同僚保留此贴,让众人自由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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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15: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姍児′ 于 2008-10-10 15:37 发表
上面的你举脚干什么? 不是说好是举手的吗?
I服了YOU


我抬脚蹬丫的~~~~~~~~
发表于 2008-10-10 15: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再搞搞震 于 2008-10-10 15:38 发表


我抬脚蹬丫的~~~~~~~~

抬脚蹬也不行,只能伸爪子
发表于 2008-10-10 15: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swh 于 2008-10-10 15:42 发表

少来,不然我搞你 m去!



“新人来社区不熟悉,通过搜索,我也鄙视鄙视不再搞搞震,他简直是和平社区的败类。扰乱社区秩序,破坏社区安宁,经常和会员吵架,使会员减弱对和平社区的热情,强烈要求处理不再搞搞震,楼主我支持你”
“搞搞震有本事和我玩,别欺负小朋友,我玩的起,放的下,有本事就来吧!”

--一会“VIP”一会“bswh”,又演双簧,还很入戏嘛。
发表于 2008-10-10 15: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再搞搞震 于 2008-10-10 15:35 发表


少爷,请你来做版主怎么样?同意的举手~~~~~~
我先来算算,喂,你自己有没有举手?
啥?VIP会员也举手了,我再说一遍,一个人只能举一只手,你丫伸俩爪子怎么回事?

大家看看吧!是不是在乱搞啊?没事找事做啊!还好意思做人家孙子!
发表于 2008-10-10 15: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发表于 2008-10-10 15: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JZF 于 2008-10-10 15:45 发表

这样说话恐怕不行吧?你自己应该也算是有m的人吧?侮辱人家的m,就是侮辱自己的m!

不是我先侮辱人,是他先!旁人别插手
发表于 2008-10-10 16: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swh 于 2008-10-10 15:53 发表

不是我先侮辱人,是他先!旁人别插手

什么叫旁人?不准我开声是不是?我是在说道理哦!不准我说话的人那么多,你算老几?
发表于 2008-10-10 16: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严禁辱骂性争吵,感谢各位理解
发表于 2008-10-10 16: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不太平,看来我也要离开这是非之地
发表于 2008-10-10 18: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目的已达到了吧?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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