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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报] 和平县警方及时处置一宗到交警大队闹事事件 现场抓获8名为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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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7: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和平公安 于 2014-8-13 07:58 编辑

和平县警方及时处置一宗到交警大队闹
事事件   现场抓获8名为首分子

(和平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8月12日上午11时许,以彭寨镇人叶某根为首,纠集约30多名不明真相群众,以“5·28”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有异议为借口,到交警大队“讨说法”,企图通过给办案单位施压的形式,达到其所谓“理赔”的目的。受此影响,造成交警大队门前路段交通一度堵塞,并影响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县警方接警后,及时组织巡警、交警、特警、治安等多警种联合行动,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打击此起蓄意到交警大队闹事事件,狠狠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及良好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公安机关的正当执法权益。
据悉,5月28日晚上23时50分,和平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称:省道S229线62公里+900米处(即:彭寨镇煤气站路段)有两部小汽车发生追尾事故,要求出警处置。彭寨交警中队首先到事故现场,并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要求,做好现场勘查及固定证据等工作,据查,发生追尾事故的两部车辆分别为上海牌照的奔驰车及河源本地的传祺牌SUV轿车。随后,保险公司也到事发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在接下来的事故调查及处置过程中,河源本地的传祺车主叶某根对此宗交通事故的鉴定意见书有异议,认为交通民警从中“作梗”,且主观认为,交警与保险公司相互勾结,侵害其所谓的“利益”。在案件受理期间,叶某根不是寻求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多次找到办案民警,并通过短信或口头威胁等手段,企图达到其“赔偿”目的。8月12日上午,叶某根又煽动近30名不明真相的群众,手持“交警与无良保险商勾结,还我权益”的横幅,到交警大队“讨说法”,并致4名民警受伤。为严防事态恶化升级,县警方采取果断措施,并将8名直接参与闹事的为首分子抓获,事态得到有力的控制和平息。
目前,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拟对8名为首分子执行行政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表于 2014-8-12 17: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盲,这就是法盲的下场。我支持警方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现在很多人,以为闹一下,可解决问题,真是玩火自焚,过头了,抓得好,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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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7: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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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7: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警方接警后,及时组织巡警、交警、特警、治安等多警种联合行动,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打击此起蓄意到交警大队闹事事件,狠狠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及良好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公安机关的正当执法权益                   好可笑。别笑死人。。。。了。。。。
发表于 2014-8-12 17: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的问一句,不是SUV轿车吗? 新出的款?支持严打这种不通过法律程序想走关系自以为是的人
发表于 2014-8-12 17: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于官斗,悬

点评

这跟本不是“斗”,练恶冇用的。  发表于 2014-8-12 18:04
发表于 2014-8-12 18: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川都小山 发表于 2014-8-12 17:39
县警方接警后,及时组织巡警、交警、特警、治安等多警种联合行动,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打击此起蓄意到交警大 ...

有什么可笑?是你自己觉得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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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8: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交警大队“讨说法”,并致4名民警受伤?怎么不是刑事拘留,对这种闹事伤人的应该依法严惩,要不有样学样。
发表于 2014-8-12 18: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寨人
发表于 2014-8-12 18: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UVS轿车?最新研发的汽车吗?恕我孤陋寡闻,我只知道SUV越野车、山地车,真的不知道UVS轿车是啥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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