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inping 于 2013-5-23 16:41 编辑
内容如下:
信件主题: 烧山毁林千余亩(别让“谁烧山,法办谁”成为一句空话)
受信部门: 县长 来信人: jinping 来信时间:2013年04月25日
信件类别: 意见建议 信件分类:其他 流程办理:在办中
承办单位: 陈志斌副县长 回复时间: 最新处理时间: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和平县大坝镇水背村委会的村民,现向你反映一宗森林火灾的事。 2013年3月8号(老历1月27)这天,水背司背村村民(肇事者的具体姓名到该村稍为一打听都知道)在其自留地焚烧杂草时引发森林大火,火势非常凶猛,大火从早上9点一直烧至下午4点左右,毁坏生态林过火有林地面积足有千几亩! 火灾发生后,山被烧掉的村民们,几次要求乡干部出面处理,但乡干部却游说村民们不要将森林火灾一事向上边反映,据说会扣他们工资、奖金。纯仆的村民们听劝了,没去上边反映情况,只是要求肇事者给造成经济损失的各户人家道个歉,但肇事者及其家人,对于烧山毁林,给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一事,不但没表示歉意,还多次在公众场合说风凉话(“烧就烧咯,那又能怎样呢,还不是一样没将我抓起来”)此话一出,引来了大批村民们的愤怒。山被烧掉的村民们,几次造访大坝镇政府没结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17日又去了县城林业局,部分情绪比较激动的村民,涌进和平县林业局,表示再不处理的话就要在林业局公办室住下来,还要去上访等。 综上所述,肇事者事前既未尽到防火的义务,引发大火后又不进行呼人救火,只是愚蠢地独自一人用树枝扑火,导致火势越烧越凶猛,直至将(地名:连塘坑、屋背坑、肉坑、凹头)几个山头的山林树木烧毁,满目疮痍,遍地焦土,山火几乎祸及邻村“府洋背”屋,这才引发大批人马进行救火,将山火扑灭。看着那被毁掉的参天大树、青山绿水,痛心疾首之余,不禁要问,国家三申五令,有许多保护山林、保护环境的法令法规,然而,这样的人祸却一再重现。今日得知这个村村民干农活时引发森林大火,明日又得知另一个村引发森林大火。这大大小小的火灾,却没有听说过有哪一起的火灾肇事者被刑罚追究过。这其实已经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村民们会误认为,烧山是小事,政府不追究责任,后果是随意点火,火灾连连! 这一次,请政府相关部门务必将此事重视起来,不要让谁烧山,法办谁,成为一句空话。务须及时处理火灾责任人,加强宣传教育,以警示后人! 这场火灾发生至今己有好些日子了,请不要将此事一拖再拖。最后,恳请相关领导不要只做做笔录,录录口供为应付舆论,走过场敷衍了事。 谢谢! 2013-4-25
信件回复:
file:///C:/DOCUME~1/yuamanda/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 | [何伟光] 回复 | 时间: 2013年04月28日10点55分20秒 | 谢谢来信!请志斌副县长协调处理此事并答复信访人。 伟光 |
备注:事件……在办中
事实……一直在拖拖延中…..
县林业局那边总是找村民们做笔录,但笔录做完了,却一直没了下文……
肇事者烧了人家这么多山林,开始时态度略好,承认是自己干农活时不小心烧的(当时肇事者还跟其中一户被烧掉较大面积山的村民说,赔给其300元钱,叫那人不要声张出去),但后来,肇事者及其儿子可能衡量过,如若山被烧掉的各户人家都向其索赔的话,可能要赔上一大笔钱,于是乎,后来索性不承认是自己烧的山了。有好心的村民去劝说肇事者及其儿子,去各家道个歉(山被烧掉的各户),以争取村民们的宽恕,不追究其烧山责任,但肇事者的两个儿子却对好心劝说的村民进行追打,还声称,自己兄弟多(兄弟四个,两个在外打工,两个在家务农),难道怕你们不成。这做法着实令人气愤。事实上,村民们都知道,根据肇事者几个儿子的经济状况,肇事者那边是赔不起的,村民们只是要求肇事者能到各家道个歉,因为,肇事者长期生活在农村,按其以往一惯来的作风,要是谁家的牲口家禽吃了或破坏了她家的农作物的话,不是放 “乐果农药”就是要别人赔偿给她,不论多少,一律要别人赔。现在她烧了各户这么多山,各家各户只是要求其道歉,这都做不到,还不断说风凉话“烧就烧咯,那又能怎样呢;是我烧山的话,公安局怎么没来抓我呢”说这样的话,直把村民们恨得咬牙切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