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625|回复: 38

和平县2012年“十件实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3 09: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件实事:
一是新城客运站主体工程建设;
二是和平河人工湖工程建设;
三是县农贸市场与商业步行街建设;
四是完成县人民医院旧址整体搬迁并全面运营;
五是县城市政道路硬底化及和平大道绿化亮化工程升级改造;
六是县城休闲公园和北楼岗运动场馆建设;
七是完成农村新型养老保险任务;
八是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新城核心区安置小区建设;
九是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十是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和平段)建设。
发表于 2012-3-23 09: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新城客运站主体工程建设;
在哪里。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09: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县新城客运站项目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和平县基础设施建设,经和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和平县新城客运站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讲诚信、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新城客运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和平县福和大道高速公路出口南边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约总面积25000m2。(约37亩)
四、投资人根据招商公告和招商文件设定的招商合作条件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
五、招商合作条件及要求:
1、和平县新城客运站由中标企业独立完成项目的建设。
2、投资人必须按国家二级A类汽车站标准进行设计、建设、运营,且不得改变项目用途和土地性质。
3、项目建设总投资不得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建设工期为540天(日历天)
发表于 2012-3-23 10: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几事件都不知详情,楼主能否详细告知?如“和平河人工湖”与“县农贸市场与商业步行街建设”等。
发表于 2012-3-23 10: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政府的决策聊以一笑,切莫当真
发表于 2012-3-23 11: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整治盗挖稀土矿咋不提出来。
发表于 2012-3-23 11: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的十件事不知做的怎样?年年有十件事,落实到位才是根本,只说不做或只做部分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发表于 2012-3-23 12: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3、项目建设总投资不得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建设工期为540天(日历天)  


其实我是看不太懂这句话的....为什么是不得低于多少万元?????不是投标的吗?,同质量保证下,款越低就好的吗?
发表于 2012-3-23 13: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只关心俺有没有钱买米
发表于 2012-3-23 13: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站早就该搬了,不过看情况,最少也得两年后才搬得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9-27 15:34 , Processed in 0.015752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