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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命案积案全部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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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07: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7日,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黄×兵到案发现场进行指认。刘自力 摄


    今年国庆前夕,和平县公安局刑侦民警,在上陵派出所及东莞市警方等的协助配合下,成功侦破2007年2月1日发生在上陵镇中洞村的一起抢劫杀人命案积案(即“2·1”抢劫杀人案),将犯罪嫌疑人黄×兵(男,30岁,上陵镇人中洞村人)从东莞市押解回和平县。

    至此, 2005年以来,和平县仅剩的一宗命案积案成功告破。

    案发山村店主凌晨遭劫遇害

   2007年2月1日早晨,上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镇曹屋村桥头商店店主曹某增浑身是血倒在店内,估计被人杀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至案发现场,发现事主已没有气息,店内一片狼藉。鉴于案情重大,派出所民警一边查看现场,一边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县公安局领导汇报。随后,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及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刑侦技术民警和法医赶赴案发现场,积极开展现场勘查及外围调查取证工作。

    据查,案发中心现场位于中洞村曹屋村道边的一间小杂货店,店内守夜的年近六旬的店主曹×增被人用啤酒瓶砸伤头部后,实施扼颈,最后窒息死亡。民警侦查发现,被害人停放在店内的一辆新购买的摩托车去向不明,估计被抢。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案发时间为当天凌晨1时至2时,此案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且为单人作案。于是,民警把侦查重点放在该村或邻村人员身上。

    连续侦查案件迷离几成悬案

    鉴于该案作案手段凶残,一度引起群众热议。为及时破案,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和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中洞村地处偏僻,距离上陵圩镇近20公里,交通十分不便。为收集破案线索,民警们冒严寒,跋山涉水,共走访群众300多人,形成调查材料100多份,排查有作案条件的重点人员20多名。为快速破案,专案组还通过发布悬赏通告等形式,多方收集案件线索,但得到的线索非常有限。

    因该案发生在深夜,且案发小店离周边住户仍有一段距离,结合前期调查结果,民警基本排除可找到目击证人的可能。一时间,案件显得扑朔迷离,也一度陷入“死胡同”,由于没有其它更多有价值的线索,案件的侦查工作只能暂时搁浅。多年过去了,上陵镇中洞村“2·1”抢劫杀人案几乎成了悬案、迷案。

峰回路转命案积案初露端倪

     今年7月上旬,和平县警方结合全省正在部署开展的大要案侦破新攻势“断源”及“创平安、迎大运”专项行动,决定由刑侦部门牵头,重新对全县历年的命案积案进行全面梳理,上陵“2·1”命案积案没破再次引起警方的关注。随后,刑警大队重新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上陵“2·1”抢劫杀人案。专案组认真分析案情并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开展了大规模排查工作。

    工夫不负苦心人。7月30日,刑侦技术民警获悉: 7月29日,东莞市长安镇某超市发生一宗挟持人质抢劫案,实施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为和平县上陵镇中洞村的黄×兵。

    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得知,黄×兵为上陵镇中洞村人,男,现年30岁,绰号叫“大兵”。多年来,其一直在东莞、广州等地务工,除了2008年冬结婚时回过一次老家外,几乎没回过老家。黄×兵在家时一贯游手好闲,且性格比较暴戾凶残,在村民中留下不好的“印象”。专案组结合东莞警方反馈的点滴线索,凭着高度的职业敏感性,联想到上陵“2·1”抢劫杀人案,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东莞,提取黄×兵的指纹及DNA样本等,与“2·1”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一并送省公安厅检验鉴定。后省公安厅反馈,比对结果相符,民警遂锁定上陵镇“2·1”抢劫杀人案为黄×兵所为。

    艰苦较量作案疑凶原形毕露

    确定上陵“2·1”抢劫杀人案为黄×兵所为后,专案组民警立马对黄×兵展开正面接触。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黄×兵交代了实施抢劫杀人的全部犯罪事实。

     据黄×兵交代, 2007年2月1日晚,他从东莞市长安镇坐车回上陵镇中洞村过年,到了圩镇后夜色已晚,没有车回村里,他决定徒步回家。当他行至中洞村桥头商店时感到饥寒交迫,遂叫醒店主曹×增称要买东西,曹见是熟人,于是打开门让客人进入店内。黄随后购买了可乐、方便面和饼干等食品充饥。吃饱后,黄×兵提出赊账。曹不答应,说他之前还有欠账没还,要他付现款。两人因赊账之事言语不合,发生激烈争吵,继而引发推搡。恼羞成怒的黄拿起未开启的啤酒瓶砸向曹的头部,曹顿时昏倒在地上,黄随后用双手掐住曹的脖子,直至其不能动弹。为掩盖事实真相及伪造现场,黄还在店内找出一根包装绳,将曹颈部勒住,制造了曹系被绳索勒死的假象。作案后黄将店门关好,骑了曹停放在店内的一辆摩托车连夜沿江西方向潜逃,当逃窜至韶关市翁源县辖区时,他害怕目标暴露,更为了销毁证据,将摩托车推入一水库中。随后几年,他潜逃到东莞市长安镇及广州增城新塘等地,一直以务工为生。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兵自认为单独作案,神不知,鬼不觉,且时间过去多年,不料却栽在和平民警手中,正应验了一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目前,黄×兵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发表于 2011-11-5 10: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建设和谐社会,保一方平安!但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啊!
发表于 2011-11-5 10: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表于 2011-11-5 11: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和平的刑警队是有能力的{:soso__4105198225956325657_2:}
发表于 2011-11-5 15: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8哥是有能力的
发表于 2011-11-5 16: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兵自认为单独作案,神不知,鬼不觉,且时间过去多年,不料却栽在和平民警手中。
要不是黄×兵在一次犯案你和平的警察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破案。只能说这个案件的侦破是偶然性的而不是必然。还好意思说栽在和平民警手中。吹吧,我都替你们脸红。
发表于 2011-11-5 17: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破案方法和效率,实在令和平人没安全感。
发表于 2011-11-6 03: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这个是不错,值得鼓励下。
发表于 2011-11-6 19: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过这故事,终于破了案,为和平刑警队致敬
发表于 2011-11-9 00: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完全是东莞警方的功劳,是东莞的警察叔叔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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