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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和平社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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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总则:

和平社区为公共交流平台,根据政府法律,结合监管部门及网站管理规定,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社区所有用户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平台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发布与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 秽、色 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未经本坛同意,进行任何形式商业广告行为。

二、管理团队结构及职责:
    管理团队由管理员、总版主、分类版主、版主组成。
    (1)管理员 总版主
    1、行事原则
    管理员总版主必须明确自身定位,慎重使用权限,保持中立立场,禁止卷入会员或版主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个人主观不当观点误导或左右会员。保持客观、理性、公平、公开原则,禁止带有个人喜好、恩怨处理论坛事务,禁止公报私仇、公私不分。有义务就社区版务情况发布版务公告,增强版务透明度,供网友随时查询监督。
     2、管理员,总版主职责
     ①、及时推选社区精华及热贴,发布在突出位置,起到推介与鼓励作用。
     ②、社区版块及子版的开设、拆并。
     ③、社区总固顶,组织会员讨论,引导话题走向。
     ④、组织与协助各类互动活动,提升社区整体影响力。
     ⑤、及时解答网友提出的版务疑问。
     ⑥、加强版主之间的交流,协调社区重大矛盾。
     ⑦、对版主的管理行为进行二次审核及裁定。
     ⑧、其他有必要监管的行为。
     3、社区协调
     ①、协调版主间的关系,并决定其奖惩、任免。
     ②、会员之间出现重大矛盾且版主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管理员有义务协调,并在公正公开、合情合理的前提下妥善处理。
     ③、遵守纪律。严禁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善待网友,保护网友隐私,有违犯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职务;
     ④、慎用权力,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
    (2)版主、分类版主
     1、以社区的长远发展为最高利益,任何冲突、矛盾皆以此为评价是非的准则。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2、进行日常版务整理。根据版面定位,对好贴设置精华或评分处理;值得讨论的帖子置顶;
     3、把握本版主旨,突出版块特色,协调版内讨论气氛。
     4、版主间精诚团结、相互配合,定期组织。
     5、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力回复每一位会员的帖子,积极引导会员参与本版的主题活动。
     6、及时推选社区精华及热贴,发布在突出位置,起到推介与鼓励作用。

三、管理人员的更换
   (1)不依据论坛管理条例随意处理版务、滥用职权。
   (2)没有履行好管理人员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3)未经管理员同意泄露他人隐私或社区事务,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
   (4)未经请假长时间(30天)不打理版面,或30天以上未登录社区。(特殊情况需在本版发帖请假,或向管理员说明)
   (5)管理人员存在以上表述的违规行为时,社区有权取消管理人员权限。
   (6)总版主和管理员从表现优异的或对社区有贡献的会员中产生,不接受普通会员的申请.

四、会员义务
   1.尊重网上道德,进入这个大家庭的成员须彼此尊重。
   2.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 秽等内容的作品。
   3.严禁发布各类广告。
   4.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社区各栏目的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社区中的任意不符合规则的内容。

五、关于注册帐号规定
    1.注册超过三个月并且发贴数量为0 的帐号将被删除 )
    2.注册帐号未登陆本站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时间,将被删除
    3.注册帐号违反国家论坛管理相关条例者将被冻结帐号,屡教不改者封杀帐号,严重者禁止IP。
    4.新注册用户必须如实填写有效信箱,用户遗失ID密码后,ID信息里显示的信箱用于确认会员身份。
    5.对以下ID社区将有权禁止登陆。
   (1)猥亵不雅的ID名称
   (2)对其他社区会员进行侮辱、挑衅的ID名称
   (3)和其他社区会员ID名称相近的ID并可能引起争执的
   (4)非本人而注册(比较)有影响的社会名人名字的ID
    6.对于严重违反社区规则的,社区保留随时注销其ID的权利。

六、发帖要求:
     1、任何版块都热情欢迎大家发帖,请大家根据自己帖子的内容选定您所需要发布的版块,发贴时必须注明主题分类;
     2、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垃圾消息、色 情和政治敏感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3、一切和相关版块内容无关的纯水帖或短期内的重复贴,将直接予以删除;
     4、版主有责任避免一些不适当话题的发生,如版主觉得主题具有误导性将直接删除主题
     5、发布有效的新帖,如帖子质量不错,会得到管理人员的奖励。
     6、帖子内容要求完整,不要分成几个帖子发表。帖子超长的,请在一个主题下全部发完,不要采用跟贴的形式发表。
     7、严禁把转贴的帖子注明原创,一经发现,按实际情况做禁言处理,并相应扣除金钱和威望!
     8、有投诉或有建议的,请到站务管理区发帖,论坛管理员将亲自回复,每帖必复。

七、回复要求:
     1、看到好的帖子要善于表扬他人或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不仅体现了我们自己的文明礼貌,更是对发帖者的一种鼓励,尊重别人就是尊重你自己。
     2、对不满意的帖子,严禁攻击、讽刺、谩骂,但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对于精彩的主题,积极参与讨论回复的会得到管理人员的奖励。
     4、对于不感兴趣或没有想法的话题,可以不回复,请不要恶意灌水。
     5、回贴是一种美德,是对发贴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对他们的鼓励,不提倡当“潜水员”。

八、关于灌水回复的解释:
     1、大字及字母组合(由很多小字组合形成的大字,如“支持”;“顶”......)
     2、单字(好,顶......)
     3、单字重复(好好好好好,顶顶顶顶顶......)
     4、单纯图案的无意义回复
     5、单个单词的英文(a,b,good,bad......)
     6、单词重复的英文(good,good......)
     7、多字母无意义 (dddddddd,aaaaaaaaa,sdsgfdgfsg......)
     8 、复制或引用(复制或引用他人回复内容,不管他人回复是否为灌水帖,一律视为灌水。)
     9、在多个帖子后面跟同样内容的回复帖,一经发现,同样视为灌水。

九、奖励
     1、按版规正确发帖,而且主题内容精彩的帖子,管理人员可给予加分奖励。
     2、本社区鼓励原创帖,对于原创帖,管理人员会根据主题内容给予置顶、加精华、加分等形式的奖励。
     3、对于转帖的,请保持原帖的风格,对于特别精彩的转帖内容,管理人员也会给以置顶、加精华、加分等形式的奖励。
     4、对于精华帖认可的标准:
     ①、能起到深远的教育意义,具有启发性的;
     ②、原创帖,有别于其它主题的观点,以独特视角诠释涵义的;
     ③、主题不能达到精华帖标准的,但也有其认知点的,管理人员将视情况给予加分;
     ④、回帖中有不偏离主题的,有一定含义的,引起共鸣的,管理人员也会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

十、 附则
    1、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基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社区保留修改论坛基本规则的权利。
    2、本制度由和平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并且和平社区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以后的实际情况对此规定的各个条款进行修改和变动。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23: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区也得有规章制度的约束,才能健康蓬勃的发展。今草草收集整理这篇管理制度,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还望各会员批评指正,添加修改予以至臻完善。更希望大家互相监督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触犯,将按此管理制度条例处罚。
发表于 2009-4-17 23: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河风辛苦了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9-4-18 00: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条例就要执行,前段社区出现很多语言冲突,特别是有些社区领导和一些资深会员也是如此,可社区管理层就缺发及时沟通与调解,很多没有按规处理啊,这太伤会员们的心了.


        创建文明社区是全体会员的共同愿望, 爱护社区,温磬社区,大家共同努力吧
发表于 2009-4-18 00: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党的基本方针,坚决维护社区管理制度!
发表于 2009-4-18 01: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管理制度行吗?
身为管理员,第一个用马甲骂人..........
发表于 2009-4-18 07: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名. 于 2009-4-18 01:36 发表
这样的管理制度行吗?
身为管理员,第一个用马甲骂人..........

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这个MJ是否是随管,就这么几句话你就“顶唔顺”,亏你还是个男人,肚量未免也太小了吧。
发表于 2009-4-18 07: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 觉 遵 守 , 维 护 社 区 管 理 制 度 !
从 我 做 起 ! !
发表于 2009-4-18 10: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河管辛苦了
我一定会遵守的
发表于 2009-4-18 10: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好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觉得很没意思,不过我相信随管!

[ 本帖最后由 雪莲花开 于 2009-4-18 11: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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