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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计生优惠对象县内医疗单位看病免收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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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19: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平县近日开始实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凡是持该县发放的计划生育优惠卡、计划生育优待证和省政府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发放证到县内医疗单位看病的夫妇、小孩,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住院费20%。

    为确保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平县卫生局规定,凡持计划生育优惠证到各医疗单位门诊就医的优惠对象,要向医疗单位出示相关优惠证及身份证原件,医疗单位凭证件材料做好登记,兑现优惠政策,减免门诊挂号费;对需住院治疗的优惠对象,同样要向医疗单位提供相关优惠证及身份证原件,由医疗单位核实、办理优惠手续后,享受减免20%住院费的优惠。目前,和平县正加大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有关医疗单位按要求分别在收费窗口作明显标志,告知有关办理程序,方便优惠对象办理和落实优惠政策
发表于 2007-10-31 2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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