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47|回复: 4

[转帖] 刘志军的374套房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13 21: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tyhxk345 于 2013-6-13 22:47 编辑

据《京华时报》报道:前铁道部长刘志军案涉及其房产竟然达到374套,仅房产价格就超过8亿元。其他的丁丁就不累述了,反正刘志军是一个典型的“许三多”官员,即钱多,女人多,房产多。丁丁看到这个消息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刘志军名下房产竟然达到374套,之前曝光的所谓房姐和刘志军这个房爷比起来简直不算什么,前杭州市副市长知道后肯定在地狱里向阎王爷喊冤呢。难怪中国人都想当官,而且都想当大官,也难怪老百姓如此的仇官,原来我们敬爱的高级干部在如此的鱼肉老百姓。

尤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刘志军竟然还说他在做中国梦,要为中国梦做贡献,真是可笑之极,滑稽之极,如果中国真由这样的人来做中国梦,来由他们实现中国梦,那中国的未来只能是一团漆黑,老百姓只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因为刘志军做的只可能是自己的春秋大梦。检方竟然还要为他减刑,真不知道刘志军在哪个方面符合减刑的条件,难道仅凭他是前铁道部长的身份?

从刘志军拥有374处房产,我们不禁要问:他要这么多房产干什么?全国只有30多个省、市、区,平均起来每个省都有10多套,这么多房产,他住得过来吗?有人炫富一年之中每天都穿新衣服,而刘志军却能够做到一年之中都住不同的房子。如果为子孙后代着想,他又能照顾多少代?何况中国的房产拥有权是有年限的,最长不超过70年,不可能照顾子孙千万代的,作为铁道部长,难道这点道理都不懂吗?拥有房产千万间,睡觉也只不过三尺宽,其他的都只不过是摆设而已。

那么,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将房产作为一种商品,这就道出了中国的房产价格为什么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即使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无数条规定限制房价,但每次都是房价只升不降,根本原因是什么?从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我们就不难发现根本的阻碍不是所谓的老百姓钱多了,而是如刘志军这样的官员拥有的房产太多了,他们将房产不是视为住的地方,而是视为一种商品,在这样的高官疯狂阻力之下,国务院的限价令又能有什么实际效果?虽然从当前的房产商开发的房产套数实际已是超饱和,按照市场规律,价格早就要跌下来,但目前的房产价格虽然有政策高压,但为什么就是降不下来,原因就是象刘志军这样的官员拥有无数的房产,想在房产方面大赚特赚一把,如果不从官员房产方面着手解决,房产价格要想降下来,那也只能是做春秋大梦。中国的遗产税为什么迟迟不敢开征,根本原因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敢革自己的命。

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更让丁丁联想到中国的官员为什么不肯公示自己的财产。关于官员申报公示财产的讨论已经很多年了,但直到现在都是反对声一片,以拿财产为隐私的理由搪塞老百姓,有关部门既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也没有哪个官员公布自己的财产,原因是什么?从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我们可以看出一点端倪,按照刘志军的工资收入能够拥有374套房产吗?如果要其公布自己的财产,如何公布?岂不是不打自招,告诉老百姓自己就是贪官吗?他们会傻到如此地步吗?难怪老百姓认为中国的官员多是贪官。

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同样让丁丁联想到中国的贫富差别为什么会越来越大。多少老百姓一家人一辈子为了一套房产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花,但无论如何节约,总跟不上房产价格上涨的步伐,多少家庭一辈子都在做房子的梦,可刘志军竟然一人拥有374套房产,这样的中国贫富差别不能越来越大吗?因为刘志军的房产不是用来住的,是用来赚钱的。如果将中国的财产比做一个蛋糕,那象刘志军这样的人分得越多,其他人自然就分得越少,难怪中国的基尼系数迟迟不敢公布,原来中国的基尼系数早就超过了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达到动荡国家的范畴了。

为什么前几年公布的中国城市家庭平均财产达到200多万元,竟然超过美国,绝大多数的老百姓大喊不可能,其实不是专家说得不对,是因为刘志军这样的人拥有如此多的家庭财产,以至于让一贫如洗的老百姓被平均了,单从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平均起来要让多少老百姓成为亿万富翁啊!难怪外国都认为中国人有钱,热烈欢迎中国人去他国消费,中国也因此成为世界奢侈品消费最大的国家,但纵观中国,能够消费奢侈品的又有多少人?只不过被刘志军这样的人代表罢了,据估计,也就是1000多万人,表面看来,数量很大,但只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
 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22: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就走
发表于 2013-6-17 11: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远比公布的多
发表于 2013-9-23 22: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打把
发表于 2013-9-29 00: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死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11-22 03:41 , Processed in 0.03019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