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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8 22: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各位有权的领导在删除别人的帖子时!给条信息及给个理由啊!!真莫名其妙的就被删除了帖子!!而发帖人什么的都不知道!!有点暗相作业哦!!!!!!!!!!!!!
发表于 2010-3-28 22: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建议
发表于 2010-3-28 23: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本来就有短信通知的,但不排除有少数管理员及版主忘了发短信通知。
发表于 2010-3-29 09: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JECTED
发表于 2010-3-29 09: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版主半年还从没删过别人的帖子或回复 
发表于 2010-3-29 09: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建议很合理,支持
发表于 2010-3-29 10: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删帖时都是有理由的。
发表于 2010-3-29 12: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好久没有删贴了

有可能删主题贴时,后面跟着的回贴一起删了
所以只有主题贴能收短信,那后面的回复就没有短信通知了
发表于 2010-3-29 12: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由:今天本版主喝多了。所以删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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