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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庆岂能如此“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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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6 22: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学校庆岂能如此“指导”?
侯文学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和平中学在即将举行九十周年校庆之际,发起“指导性捐款”活动。当地政府要求校友及财政统发人员给予捐款,如有人不捐,则要求各单位将名单上报。这一做法连日来备受河源民众的关注与争议。(见2009年12月16日中国新闻网)借校庆之机圈钱,这种“指导”显然不妥。
我们不能不佩服和平县政府暨和平中学有关领导的“聪明”,要搞捐款也罢,偏偏冠之以“指导性”。这样一来,既可以圈到钱,又可避免摊派之嫌,真乃可进可退之策呵!问题是,明眼人不难看出,这不过是以“指导性”之名行强行摊派之实。因为,这次捐款根据收入情况划分了5个档次,校友还须多捐,少则100元,最多5000元。如果不捐的话,还要求上报名单。这样一来,哪个敢不捐?一旦列入“黑名单”,被扣上“不支持教育事业”的帽子,甚至影响到自己的晋升或饭碗,那还不得把肠子悔青了。
和平县暨和平中学发起的捐款活动,显然属于一种违规行为。因为教育部早有明文规定,要求各地加强校庆管理,建设节约型学校,不得借校庆名义搞变相摊派,不得把校庆办成华而不实或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挪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文化娱乐等活动。校庆中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将从严处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和平县政府暨平中学虽然打出了“指导性”的旗号,显然已经违反了教育部的规定。
有网友反映,由于和平中学无论从硬件、软件设施甚至生源都远远不如当地的福和中学,如果不改善条件,还是按原来的规模发展,高考成绩也会远远落后于福和中学。他们借校庆之机兴师动众联合县政府发动全县上下捐款,是县领导以及和平中学领导的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如果这位网友所说的情况是真实的话,在应试教育大背景下和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搞这次捐款活动的动机应该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捐款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不能在“指导性”的名义下,违背个人的意愿搞变相摊牌。
面对公众对“指导性捐款”的种种置疑,和平县县委书记詹宇扬曾在“公仆信箱”发表观点认为,和平中学籍九十周年校庆筹款,目的是解决和平中学的困难,仍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即便如县委书记所言的“雪中送炭”,也不能违规行事。因此,希望和平县政府暨和平中学能够尽快收回成命,取消捐款“指导”指标和上报不捐款者名单,只发个捐款的号召、能捐多少算多少也就可以了。各地学校则应引以为戒,不能再搞所谓的“指导性捐款”了。

转自:http://blog.qq.com/qzone/622007957/1260964699.htm
发表于 2009-12-16 22: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说捐款时为了把和中建设的更美好。。但此举确实是过分了点。。。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6 22: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气若兰 于 2009-12-16 22:41 编辑

此事有今天的结果,是有部分单位领导在本单位传达时“太原本”、“执行力太好”的缘故。其实很多单位都没有传达“指导”,只传达“自愿”。执行上级命令有时还是要聪明点,否则会误事的。
此事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已有一段时间,未能引起领导重视,才造成今天的局面。一件好事办成这样,实在不该。虽然詹书记在公仆信箱有答复,但很多单位仍然盲目执行“会议”精神。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马上纠正“指导性”捐款行为还来得及,政府发个文件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不难,或许对新医院的募捐数额会起到促进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7 00: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导性捐款”?凭什么慷民众之慨?!
是“指导性捐款”还是“胁迫性抢钱”?!
                              于立生

    广东河源和平县和平中学在即将举行90周年校庆之际提出“指导性捐款”思想,近日当地政府要求校友及财政统发人员给予捐款,如有人不捐,则要求各单位将名单上报。这一“指导性捐款”连日来备受河源社会民众的关注与争议。(12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谁的荷包谁做主,捐款与否当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同时捐款与否及数目也完全可以是个人隐私,不愿意公开的当有权利不公开。而和平县政府在为和平中学90周年校庆召开的行政大会上却发出所谓“指导性捐款”思想,对校友及财政统发人员捐款数由级别分为两类五级——“一般人员捐100元以上,校友200元以上;股级干部捐300元以上,校友500元以上……副处级干部捐3000元以上,校友5000元以上。”云云,并“如有人不捐,则要求各单位将名单上报。”,行政权力强力介入私域;设若不捐,又或捐款数目不符“指导”,却将如何?难不成是准备要给“穿小鞋”?!这是“指导性捐款”,究竟还是“胁迫性”的“抢钱”?!现代社会,职工与单位理应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平等关系,而在和平县政府的眼里,显然是成了人身依附关系,所以才高高在上的发出了干涉私域行为的所谓“指导思想”。
    以和平县县委书记詹宇扬的观点,其“目的是解决和平中学的困难,仍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但是公办中学的办学经费理应由财政保障,即便真有什么所谓“困难”,也当是去找财政。而今如此“圈钱”,岂不是在卸除自身责任,而慷民众之慨?凭什么?竟还有面目所谓“指导”!
    和平县内的公办中学当然并不止和平中学一所,依此逻辑,是不是家家一旦有“困难”或是遇校庆了,和平县政府都将如此“圈钱”,如此“指导性”的“慷民众之慨”一番?!
    有当地民众称:“和平中学借校庆兴师动众联合县政府发动全县上下捐款,是县领导以及和平中学领导的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是由于和平中学与当地的福和中学竞争所致。福和中学无论从学校硬件、软件设施甚至生源都远远超过了和平中学,如果和平中学还是按原来的规模发展,高考成绩也会远远地落后……”,而和平县政府对和平中学如此“偏爱”,无疑破坏了教育市场的正常秩序,干扰了正常的校际竞争,并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即便就和平中学来说,侧身于行政保护的羽翼之下,“温室里的花朵,又如何长成参天大树”?!

http://blog.qq.com/qzone/85898863/1260953725.htm
发表于 2009-12-17 0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县政府失策了。。。
发表于 2009-12-17 0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bc123 于 2009-12-17 01:14 编辑

党员抢先。。吃广大纳税人(财政)饭的不捐。那来带头啊。。楼主你说是不??因此说。指导性是符合国情需要的、、是合理的、、

不吃财政的普通民众可以这样想:此事只不过是纳税人发工资给公仆们。。然后呢,领导说。某某建设没钱需要找钱。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公仆们带头。指导性将一部分饭钱反馈。。这也算完全合理啊。。

其实在我看来。。和平中学远不如阳明中学。。阳明中学的生源都是两所重点中学挑剩的差差生源(以前的阳明还能有差几分卖不进去和中的好生源,但现在扩招了。。好是有基数的)了。学校又小。可以说远不如和中跟福和。。近年来年年都是上百个本科。。能做到这个那是相当不错的成绩了。。你和中、福和凭啥跟阳明比啊。。要学阳明嘛。。。

ps:扩招投资给政府带来的间接回报会更多。。

拿福和中学来说。现在好像有3k人吧。。你要想想这3k个学生。。一年能消费多少钱啊,现在又不像以前的中学,自己带米菜的,一个月据说得至少消费200。。一年光学生就能拉动消费增长600w。。这些钱能给财政带来多少利税。。不难想象的事啊。。除了直接的。。还有间接的。比如职工工资(貌似县老师工资是省直接拨款的)、省市奖励、地皮收入、商品房利税(没扩招。没福和中学的。。和平的房子还会跟现在值钱?光增加的老师。一年都能多卖出上几十套商品房)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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