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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天哥

红旗漫卷油竹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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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4 10: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地方都有红色历史 只是看你去不去搜集
发表于 2009-12-14 10: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额·~~好长
··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4 11: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年历史  三乡史料  非一纸可覆全貌  这己经是凤毛麟角之叙
发表于 2009-12-14 15: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优胜的历史。
发表于 2010-2-2 08: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
发表于 2010-2-2 16: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粤赣边支队长车大队林若大队长是不是原广东省委书记?
发表于 2010-2-2 18: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粤赣边支队长车大队林若大队长是不是原广东省委书记?
金生水 发表于 2010-2-2 16:44



    是的,那段时间也曾经在下车丰梅村一带打游击,1987年下车街道的水泥路面和1998年下车新市场,他都拨了专款。下车市场四个字是林若同志题的。

不知道,阿天哥有没有林若同志在和平或者下车的相关报道或史记?
发表于 2010-2-2 20: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摘]林若:“不把广东绿化起来,我死不瞑目”



  2008年11月20日12:45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1989年林若在梅县与科研人员研究嫁接



  采访者:您担任省委“一把手”后不久,就做出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出台时您是怎么考虑的?

  林若:这要从广东的林业发展状况谈起。历史上,岭南一带森林茂盛。但经过1958、1968、1978年三次大砍伐,到1985年,全省1.5亿亩山地中仅剩6900万亩森林,而荒山荒坡却有5000多万亩,超过了全省山地总面积的1/3,森林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水土流失,环境恶化,河道淤塞,农田被毁,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解放后,广东的水土流失面积以每年14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到1985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2万多平方公里,相当于全省总面积的7%。1940年前后,我在兴宁、梅县读书,从宁城可以坐船到梅县,而现在不行了,宁江已经断航,梅江也只能在梅县下游通航。

  1985年秋,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先后到10个山区县作调查研究。到和平县时,发现周围的山头都是光秃秃的,只有一些稀疏的残次林。以前我在那里打过游击,当时队伍都在山上,由于树木隐蔽,敌人很难发现我们。要是现在这种情况,目标都暴露无遗了。这次调查应验了中国两句成语,一句叫“穷山恶水”,一句叫“青山绿水”。真的,凡是山上披绿的地方,山下河溪的水是清的,农业也高产,多种经营共同发展;相反,凡是荒山秃岭的地方,河水浑黄不堪,旱涝灾害频繁发生,农民都穷得发慌,生存都成了问题,更别说致富了。难怪有农谚说,“家有千棵松,吃穿不用愁”,“家有千棵桐,子孙不会穷”。山区只有通过造林绿化,消灭荒山,培育资源,开发资源,走治山致富的路子,才能最终发展经济,振兴山区。再说,森林是在我们这一代被破坏的,也应由我们这一代恢复起来,偿还历史的欠账,造福子孙后代。

  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和想法,1985年,广东省委新班子成立后,大家经过反复研究,做出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重大决策。

  采访者:为了实现这个决策目标,省里采取了哪些硬措施?

  林若:这项任务的难度很大,完成它真不容易呀。我们可是啃了不少硬骨头,采取了很多硬措施的。

   一是做好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当时,“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决定通过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有些人对此信心不足,认为是“高指标”,是在吹牛;有些人认为林业生产周期长,靠造林绿化使山区脱贫致富,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有些人认为造林绿化成效慢,不容易看到成绩,消极对待。

  为了扫除思想障碍,每年召开全省山区工作会议都把造林绿化作为重要议题之一,并多次召开关于造林绿化的电话会、汇报会、现场会,对干部进行反复动员,大张旗鼓地宣传造林绿化的好处,宣传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对造林绿化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同时,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也下乡,宣传造林绿化的典型事例,使基层干部群众意识到发展林业,不仅有巨大的环境效益,而且有巨大的经济效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算细账,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造林绿化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是实行领导办点责任制,通过点的突破,推动广泛的群众造林运动。决策做出后,我以为会很快掀起造林高潮。谁知,1986年春我下乡检查,从广州一路向东走,眼前所见,许多地方没有什么动静,冷冷清清,造林的势头并没有预料的那么好。只有到了惠来县,才发现该县认真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对造林绿化工作很重视,书记带领几千人的队伍上山造林,声势大,效果好。我意识到十年绿化广东是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领导真抓实干,需要千百万群众积极参与;如果对造林绿化只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上,只是做做表面文章,造林绿化很难获得成功,过去几十年的教训就在这里。每年三月的植树节造林行动,看似热闹,但成效甚少,各地造林只是奉命行事。有些地方种了树,但不管死活,成活率不高,甚至有些地方栽少报多,做应付文章。如果这样,即使再过几十年,绿化广东也无希望。所以,绿化广东大地,必须拿出过人的决心、毅力和强有力的措施不可;必须把一般号召与具体指导相结合,把思想发动与办点实践相结合,领导带头办点,通过点的突破,推动群众性的造林活动。

  于是,一回到省里,我们迅速召开全省电话会议,部署领导办绿化点的工作。并提出要求:各县县委书记、农委主任和林业局长要每人选择一个荒山多的行政村作为自己的点,扎扎实实开展造林绿化,当年点上要完成造林任务,通过办点的实践取得经验,指导当地的造林绿化工作。这就是当时群众称的“三长”办点(从1988年开始,各县县长也参与,“三长”办点变成“四长”办点)。

  会后,全省上下迅速行动,我和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郭荣昌、副省长凌伯棠带头分别在从化、三水、增城搞了三个示范点。领导带头办点,虽然面积有限,但效果好,质量高,对群众造林起到了比较好的示范作用,增强了群众造林的信心。同时还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比如,化州县委书记,到平定镇山口坡村办点,发现当地原来划分自留山、责任山时,将远山、近山、肥山、瘦山平均搭配,把一个个山头切成“西瓜片”、“豆腐块”,不适宜耕种,于是他在办点中同群众商量,摸索出“面积不变位置变,适当集中连片”的办法,并将其推广,使全县43万亩自留山、50万亩责任山得到调整,大大加快了造林种果的速度。该经验后来在全省推广。再如,云浮县委书记在领导办点的过程中,总结出了“四包”经验,即由专业队“包育苗、包打穴、包移栽、包成活”,然后给当地群众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该经验在全县推广,云浮县由“老大难”变成造林绿化的先进县。

  三是制定奖惩机制,发挥“黄牌”效应。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方针政策贯彻不到底,原因虽然很多,但缺乏制度保证,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缺乏奖惩机制,无疑也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基于这种认识,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奖惩机制。由省统一制定奖惩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实地检查评比活动。对造林绿化有功者,表扬嘉奖,晋升工资;对造林绿化不力者,出示“黄牌”警告,提醒注意。检查结果公开登报。

  从1986年到1990年,广东共组织了五次造林绿化大检查,年年兑现奖罚,共通报表扬了93个造林绿化成绩优异的市县,给17位表现特别突出的县委书记晋升一级工资奖励,对18个问题较多的市、县(区)“提醒注意”批评,对一个县级市给予“黄牌”警告。与此同时,各县也组织对乡镇的检查评比,表扬奖励了一大批基层干部,也撤换和处罚了一批不称职或失职的干部。这种在报纸上公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方法,对各级领导干部震动很大。造林好的受到鼓舞,再接再厉;造林差的受到鞭策,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1987年受到“提醒注意”通报的紫金县,在县委书记的努力下,1988年就一跃成为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四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实行“造、封、管、节”四管齐下。增加森林蓄积量,既要开源,即造林种树,封山育林,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又要节流,即加强管护,限额采伐,改燃节柴。如果只开源不节流,过度砍伐,森林蓄积量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减少,这也是过去年年造林不见林的一个重要原因。1985年开始的大规模造林,强调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实行“造、封、管、节”四管齐下。

  五是把造林和种果结合起来,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民是讲实惠的,在生产经营上希望“吹糠见米”,“早种竹、晚遮阴”。单纯的造林绿化尽管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生产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在经济上不合算,难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此,我们引导农民摆脱传统林业观念的束缚,把造林同种果结合起来,同因地制宜发展其他种养业结合起来,实行长短结合,以短养长,走多种经营、综合经营的路子。按照这条路子,我们在造林的同时,积极开发山地坡地种果树,形成了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水果生产基地,如梅州的沙田柚基地,高州的香蕉基地,阳山的板栗基地,廉江的红橙基地,潮州的潮州柑和名茶基地等。同时,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小药园也迅速发展起来。山区的经济出现了“山顶种林种树,山腰种果种竹,山脚养禽放牧”的新格局。种养业生产周期短,资金回收快,效益高,大大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在造林绿化上,广东省委的决策,思想动员,领导办点,“黄牌”效应等,不仅在广东家喻户晓,反应热烈,而且引起了许多省区的关注和兴趣。吉林、安徽、四川、湖南、广西等省区,或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或直接向广东省委发来函电,要求广东省向他们提供有关的文件和材料,以便学习和借鉴。广东造林绿化取得了重大成就,199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广东“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称号,树立了一面造林绿化的旗帜。1993年,全省比预定时间提前两年实现绿化目标,取得了巨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采访者:对于造林绿化,您下了很大的决心,曾说“不把广东绿化起来,我死不瞑目”;但外界有人对此横加指责,说您党政不分,越俎代庖,您觉得委屈吗?

  林若:广东刚开始制定“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目标时,社会上是有很大怀疑的。但省委是有决心的,我作为省委书记也是有决心的,不把广东绿化起来,我死不瞑目。当时,各级党政领导都亲自抓林业。

  不过,对于这种做法,外界也是有不同看法的。有人认为这样做只抓了“牛尾巴”,没有抓住“牛鼻子”。北京一家大报发表了一篇评论,指责“书记耕了县长的责任田”,是“越俎代庖”,似乎省委抓造林绿化工作是越过了界,党政不分,不点名地批评了广东的做法。

  在1988年1月接受来自北京几家报社的记者采访时,我说:造林绿化难度很大,需要很大的决心,很大的魄力,甚至要冒一定的风险,才能进行。在现行体制下,光靠林业部门一家,孤掌难鸣,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才行。我甘冒党政不分这个风险,人家爱批就让他批吧,抓出成果来再说。没有这种精神,就很难办成事。



  (摘自《广东改革开放决策者访谈录》;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梁秀梅(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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