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93|回复: 0

面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该咋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7 11: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随着学生伤害事故的频繁发生和事故赔偿纠纷影响的逐渐扩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越来越被社会关注,学生家长与学校走上法庭的事日渐增多,有些事故是因为学校有过错而被判定承担责任,但也有些是因为事故发生后学校处理不当而被判定承担责任。面对学生伤害事故,笔者认为,学校不妨按照以下程序去做:


  一、及时救治伤者,控制现场,通知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当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对伤者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控制伤害的扩大,尽量减轻伤害后果,使伤害程度降到最低,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造成新的伤害。如果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学校要及时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通知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学校的告知义务。如果学校因为没有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导致学生伤害程度加重,也要对伤害加重的这部分承担责任。


  注意事项:学校还要做好未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一般来说,未受伤学生容易因惊吓而导致情绪紧张,学校应通过班主任、心理教师等人员及时对这些学生进行安抚,及时恢复课堂教学,对事故作出正确的解释,这样既有利于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又可以防止误传给事情的解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查找事故原因,重视各种证据的收集工作。


  为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防范和在诉讼时提供正确的证据,对于学生伤害或突发伤害事故的处理,学校应有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及时调查取证。现实生活中,有些案件的当事人经常抱怨自己有理而结果却并不理想,甚至打不赢官司,原因之一就是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司法判定学校伤害事故时的一个重要原则,举证不了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中小学生大多都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这一特殊人群,司法判定学生伤害事故归责时,有时也使用过错推定原则实施“举证责任倒置”。所以,学校应当重视各种证据的收集工作,这样既可以为解决问题提供有力证据,也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在伤害发生后对自己要承担的责任有所解释。


  注意事项:调查取证应当及时、严谨;收集证据应当合法,如不能以任何理由相威胁,要求学生提供有利于学校的证言等;尽可能收集证据,以备在日后选用,证人证言要签字。


  三、在自愿、合法、平等的基础上,与各方协商解决争议。


  协商是争议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直接进行磋商或谈判,互谅互让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这种解决争议方式的最大优点是没有第三人介入,完全依靠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自己解决,方式灵活,既省力又省钱,而且能够增进事故当事各方的了解,促进各方在预防学生伤害事故方面的合作。


  注意事项:中小学校的学生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中小学校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受到伤害,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其与学校进行协商;协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协商应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用威胁、欺诈等手段强迫对方就范;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要签订书面协议,以便于监督履行。


  四、在第三方调解下,与各方协商解决争端。


  如果当事人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就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调解是指当事各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促使事故争议的当事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争议。如果涉及学校责任,则一般由学校主管部门出面调解。如果不涉及学校责任,则可以由学校出面调解,亦可由当事人各方认可的第三方出面调解。


  注意事项: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依法秉公处理争议;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协议。


  五、运用终局性方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如果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就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诉讼是通过法院解决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是解决学校与受伤害的学生或家长之间事故赔偿争议的终局性方式。当事方不同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未果,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由于诉讼解决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手续繁杂、费时较长等,对于学校来说,应当尽可能地利用非诉讼手段,一旦收到传票,就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自己进行诉讼。因为诉讼是一种专业性非常强的活动,认为有理就能打赢官司的观点是片面的,在实践中就发生过很多涉诉的学校,因为提交证据的时间不当、答辩状的书写内容不当等原因而败诉,令人惋惜。


  六、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写出事故处理报告。


  无论事故解决采取何种方式,当处理完毕后,学校都要妥善保存相关案件资料,并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向上级汇报或存档备查,以防止一些当事人在事后又提出无理要求。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所在年级、班级;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害及救助情况;伤残程度鉴定;事故责任和赔偿争议及争议的解决方式;事故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追偿;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七、处理可能涉及的程序性事件。


  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学校还应协助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受伤学生索赔,对于参加学校责任险的也要依法索赔。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责任的教职工,学校也要进行处理,并根据其过错大小进行适当追偿,追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追偿金额以学校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额为限,在学校追偿时,学校支付的诉讼费用不应列入追偿范围;追偿金额的多少与过错程度相适应,同时考虑被追偿者的工资收入,追偿具有惩戒性质,追偿的执行只能针对教师个人的工资和津贴,不能涉及个人的其他财产和家庭财产及收入。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除了以上几点,学校还应注意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对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学校对于受伤学生的定期慰问,对学生和家长来说都是极大的安慰,学校本身责任就是教书育人,应当发扬人道主义。如果学校态度积极,不仅有利于加强事故各方的理解,也有利于事故的协商解决。


  总之,学生伤害事故应以预防为主,无论学校还是学生及其监护人,都应齐心协力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而事故一旦发生,掌握正确的处理程序,既有利于控制伤害的加重和扩大,也有利于及时、公正地解决问题,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教育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11-23 15:47 , Processed in 0.01383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