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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机动车 于 2008-7-10 12:12 发表 这就是权利的好处啊,难怪当初自己争个头破血流还要往里面挤!(只是当初)我承认自己的短处,但你们管理者就让人信服了吗?你有仔细流缆过事因经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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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寨妹 于 2008-7-10 14:56 发表 在社区,所有的斑竹都是义务性的,也可以说是为社区的管理尽一份微薄的力量而已,何来权利之说?何来权利的好处? 何况,大家都是凭着兴趣、爱好、责任来做,又那里来的争个头破血流? 既然你觉得我们不清楚事因 ...
原帖由 机动车 于 2008-7-10 18:31 发表 申请的通过与否,是不是管理者说了算?贴子的审核权你有么?别人的贴子你有任意修改的权利么? 请告诉我如果这都不是权利是什么? 这贴子的前后,就是这事因的经过,有必要我重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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