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福和中学老师 于 2013-4-1 17:09 编辑
1976年工作达四年的普通二级工月工资人民币38.87元,值现在人民币5863元。(说明:1976年教育、医疗和住房基本都是免费的,也就是说38.87元工资里面还不包括当时享受的教育、医疗和住房免费的福利在内,此外还有更高级别的,共“八级工资”,而且当时全国的物价是很稳定的,地区差别极小)。
以下根据崇美人士崇拜的所谓具有“等值保值功能的黄金”和美元进行计算:
先计算1976年前38.87元人民币在美国兑多少黄金。
1971年8月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新经济政策前,美元和黄金价格挂钩,当时35美元兑1常衡盎司黄金,1盎司=28.35克。1美元兑换1.88元人民币,那么 1976年前参加工作达到四年的普通二级工工资38.87元,折合成美元为 38.87÷1.88=20.67美元, 可以兑换黄金 20.67÷35=0.591盎司(即16.75克)
再算0.591盎司(16.75克)黄金,折合现在多少人民币
2013年4月1日10:30分查得,1美元兑换6.2073元人民币;黄金每盎司1598.21美元 那么0.591盎司黄金折合美元就是 1598.21美元×0.591=944.54美元 折合人民币 6.2073元×944.54=5863.04元 . 月工资人民币5863元——就现在的本科毕业生为例,工作四年达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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