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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1: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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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alway 于 2007-12-9 14:50 发表
现在省市领导都将"招商引资"改为"招商选资"了,说明环保意识有加了.现在县城在准备改造过境公路了,而这公路正是分开工业园与县城的区域.如果能在改选的同时将工业的污水直接用管道的形式沿公路排到城尾,有条件全部污水 ...
我认为楼主的出发点虽好,标题及意见稍欠妥,按环保规定,工业污水是不能直接排放的,企业必须处理或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至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以严格者为先)方能排放,不是想排到哪里就哪里,也不是有条件才考虑建污水厂,企业的治污设施(包括烟气等 )必须"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筹建、同时投入使用,还需保证在运行期间符合环保指标,否则将受重罚或让他关门大吉,同时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群众、媒体的监督,先发展经济后治污的错误在珠三角某些城市大家可看到后果:投入大量的资本收效甚微,百姓却付出沉重代价!
我所在企业投仅在环保设施方面就亿元以上,还不包括设施的运作成本,今年开始政府对节能减排等环保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增产不污,很让企业搔头,我所在企业单是为回用水达到60%就又投入三四千万元。不然你就到别处开企业去吧,这是当地政府的态度!
当然,这要看区域经济与发展现状,和平还未到此财大气粗之地步。
家乡和平虽是经济欠发达,却不能重发展轻环保,要经济、环保齐头并进,这当然取决于人民的态度,政府的态度!更有赖于企业的支持与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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