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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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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9 14: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和平鹏程驾校 于 2014-12-9 14:26 编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成效显著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正式实施。十年间,在全省汽车保有量、驾驶人均大幅增多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数量明显减少。据统计,2003年我省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分别为1201万辆、1346万人,到2013年分别增长到2280万辆(增长90%)、2462万人(增长83%)。在这两项指标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从2003年的6.89万起下降到2013年的2.54万起。
十年间,醉驾入了刑、驾考实行了电子桩考、上网能处理违章、罚款实现异地缴纳、指尖一动就能了解全省路况、事故受害者有了救助基金……我们在这些可喜的变化中感受着道路交通管理的法治进程,也体会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立法、执法中所做的努力。
推进立法严格执法
    《道交法》颁布以后,广东积极开展地方配套立法工作。2006年5月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共7章73条)颁布实施,对重点车辆管理、车辆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登记、危险路段安全防护、中间隔离设施设置、专用车道划分、客货运站场出入口设置警示装置等方面进行了立法创制。2011年又根据实施情况大幅修订了该条例,共修订了19条,在强制推广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施工管理、货车高速公路靠右行驶、快处快赔、打击飚车、拒不接受违法处理的追责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创制。
      为规范交警执法行为,2009年11月和2013年12月,全省先后开展了两次交警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对交通事故、一般违法、醉驾刑事案件办理以及车管业务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评,查漏补缺,推进规范执法工作。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十年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各类交通整治行动,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道路客运安全年”、 “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集中整治客货车“三超一疲劳”、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整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高速公路打车不按道行驶和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整治危化品车辆通行秩序、整治军车运行秩序和粤O粤警车交通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大批醉驾案件。据统计,仅2013年,全省共纠正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707万余人次,吊销驾驶证5221本,拘留18889人次;查处酒后驾车11006宗、醉酒驾车3164宗,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
重大事故明显减少
       2003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为6.89万起,到2013年为2.54万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12万人下降到5647人,较大以上事故从2004年的174起下降到2013年的62起。2012、2013年连续两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十年来,全省交警部门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不断改进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系统治理,督促落实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共排查治理了公路危险路段4643处;2008年至2010年底,共投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25.3亿元,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1256多公里,投入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11.69亿元, 增设交通标志22万多套、交通标线8000多公里 、交通隔离护栏2000公里, 渠化路口6000多个。道路通行条件的改善使道路安全隐患逐步消除,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奠定了基础。  
       2009年,广东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要求广东省籍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全部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通过对重点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科技手段的运用对交通事故的减少也功不可没。2005年广东省开始推广应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据统计,2004年广东涉及超速行驶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占总量的43.6%,2005年降为38%,2006年降为32.5%,2007年降为31%,因超速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呈现平稳下降趋势。
服务举措便民利民
       十年来,广东公安交警部门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从保障群众利益的角度改进工作,不断推行便民利民措施。
交通罚款实现异地缴纳。目前,全省布设近2000台异地缴纳罚款自助终端,凡是省内记分6分以下、罚款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在全省21个地级市的自助终端进行确认并办理缴纳,处理交通违法更加便利。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设立。2012年,《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目前,全省已有13个市(区)正式开展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保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帮助解决交通肇事逃逸等问题。
轻微事故实行快处快撤机制建立。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未能及时撤离,很容易引发的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全省建立和推广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工作机制,交警部门联合保险公司在高速公路周边设立理赔点,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方便群众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车管业务办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交警部门不断完善互联网、电话等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网上车管所”建设,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车管业务。同时,全省各地增设便民服务站,目前已设立211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牌证的补换领、交通违法查询和处理等业务。
       交通出行指引服务不断推进。每到节假日,群众密集出行,高速公路车流井喷,及时、准确的路况、事故等信息对群众出行有极大的参考作用。据统计,仅2013年节假日期间,全省通过“交警微博”发布信息2.6万余条、通过省市广播电台发布交通信息1.2万余条、联合通讯运营商及自建手机短信平台发布短信3520万条。
文明交通深入人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年来,交警部门积极发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充分利用街面、道路设施,调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化拓展“五进”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
2010年起,全省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省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2011年起,全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转,酒后驾驶、超员、超速、不按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逐年减少,车辆礼让斑马线、分道行驶、排队等候、交替通行等文明交通风尚日渐形成。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全省已有16个地市开通交警微博,6个地市开通微信平台。同时,各级交警部门发挥手机短信随时、随地、随身的优势,佛山、东莞等支队建立了车主手机短信平台,广州、中山、江门等支队充分利用“校讯通”、“企讯通”、“农信通”等社会手机短信平台,发布交通安全信息。
       从2012年开始,公安部将每年12月2日设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抓住契机,大力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信号和摒弃交通陋习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联合部门策划组织社会大宣传、媒体大传播、群众大参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理念、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进一步普及提升。

发表于 2014-12-9 14: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4-12-9 16: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12-9 20: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势逼人。与时俱进。{: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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